企业印、信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全厂的公章、介绍信制发、公章档案的建立分别由××、××负责。
第二条 厂党委和党办公章介绍信由××负责管理,厂行政和厂办公章、厂长名章、介绍信由××负责管理,印信管理人员应对印、信使用的正确性负责。
第三条 凡以厂党委或厂行政名义上报的各类文件、资料需要盖章,必须由厂长、党委书记或厂领导在发放单上签字或当面指示,机要秘书方能同意使用公章,并应留下底稿和两份印好的以备存档和借阅。
第四条 发给各部门的印章及业务专用章,由各单位负责人和专职业务管理,应分别对所管印章使用的严肃性、正确性负责。
第五条 公章的销毁,必须经××××批准,有两人以上监销并做好登记。
第六条 各部门出差人员需开具介绍信,必须按出差管理的有关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