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計算題
1.某酒厂2003年全年实现销售收入6000万元,销售成本4000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4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其中国库券利息收入20万元,企业债券利息收入20万元。分析计算该酒厂2003年度应缴纳所得税税额。
发生其他费用情况如下:
1)业务务招待费30万元。 2)直接向某革命老区捐赠50万元,帮助老区建设。
3)支付流转税税金滞纳金20万元。 4)向有意进行联营的单位赞助20万元。
1题:
(1)该酒厂的收入总额:6000+200=6200万元
(2)准予扣除的项目:
①销售成本4000万元,可以完全扣除;
②销售税金40万元,可以完全扣除;
③国库券利息收入20万元可以扣除,但企业债券利息收入20万元不可扣除;
④直接向受赠人捐赠的50万元不能扣除;
⑤违反税法规定而支出的滞纳金20万元不能扣除;
⑥非广告性质的20万元赞助费支出不能扣除。
(3)综上所述,该酒厂2003年应纳税所得额为:
6200-4000-40-20=2140万元 应纳所得税=2140*33%=706.2万元
2.某企业年终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在对各项收入予以调整后,得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万元,并按此数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495万元。但当税务机关核查时,发现该企业已有一笔通过希望工程基金会捐赠的款项100万元已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未作调整。
请分析并计算企业应补缴所得税税额。
2题:
⑴将100万元捐赠从营业外支出中剔除,计入所得
所得额=1500+100=1600(万元)
⑵捐赠扣除限额=1600*3%=48(万元)
⑶应纳税所得额=1600-48=1552(万元)
⑷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552*33%=512.16(万元)
⑸应补缴所得税额=512.16-495=17.16(万元)
3.某企业在2003年获得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其产品销售成本为230万元,产品销售税金为55万元,发生各种费用70万元,其中,包括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7万元(利率同金融机构),受让专利权的支出1万元,为帮助某国有企业发展捐赠3万元,业务招待费2万元。此外,该企业的营业收入为20万元,营业外支出为15万元,其中包括交给税务机关的滞纳金3万元,非广告性赞助支出6万元。
分析并计算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适用33%的所得税税率)。
3题
1、产品销售成本为230万元,产品销售税金为55万元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