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合作双管齐下党政工团有效联动———对国有企业建立党政工团工作机制的思考
李殿臣
(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广州 510630)
摘 要:本文分析了国有企业中党工团设立的法律依据和作用,指出了国有企业中党工团组织的现状和面临的挑战,提出了国有企业基层单位建立党政工团有效联动的工作机制的可行性思路,对国有企业做好党政工团工作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国有企业;党政工团;联动机制;思考
中图分类号:D6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25-0198-02
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国有经济的支柱,是中国共产党凝聚阶级基础的重要阵地,是产业工人最集中的地方,也是团员青年团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的主战场。因此,党、政、工、团在国有企业并存成为国有企业的突出的组织特征。
一、国有企业中党工团设立的法律依据和作用
中国共产党在国有企业中的政治地位是受国家相关法律保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七条规定:公司中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的活动,依照党章办理。《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带领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党组织在国有企业中处于政治核心的地位,共青团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的作用,就要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领导好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协调好企业与职工关系、职工之间关系,促进国有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工会在国有企业的地位也同样受法律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职工依法组织工会,国有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工会是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工会组织在国有企业中处于民主管理的重要地位。国有企业工会组织发挥民主管理作用,就是要在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教育职工提高素质,吸引职工参加企业改革发展。
因此,党工团组织是国有企业中合法且必须的政治组织,形成了国有企业强大的政治和组织优势。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由“硬实力”和“软实力”组成。“软实力”更多是由职工素质决定。从人力资源角度而言,党团员队伍是具有坚定信念和严密组织的先进人力资源,起先锋模范作用并团结和带领广大职工共同进步。从企业管理角度而言,企业党工团的大部分工作,都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具有文化管理的性质,党工团工作可以在企业文化管理方面发挥更大优势。党工团组织可以运用本组织所具有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民主管理等工作资源,提高国有企业党团员和职工素质,进而增强企业的“软实力”,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国有企业中党工团组织的现状和面临的挑战
既然党工团合法地存在于国有企业中,那么如何围绕国有企业发展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他们各自独特的作用,就成为国有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全面和谐发展所必须面对的课题。
当前,在国有企业的集团层面,党工团组织都保持了组织上的相对独立性。党政工团组织的负责人都是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只是分工不同。集团公司层面的经营班子(行政负责人)、党委、工会负责人都由公司管理层成员组成,团委在公司党委直接领导下紧密配合,整体上形成了在发展上依靠党组织、依托行政,立足工会优势,发挥团员青年突击队作用,基本建立了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有效工作机制。这样不但能做好企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双向维护了企业利益和员工利益,而且实现了党政工团在工作上联手,部署上联席、活动上联合的新局面,积极开展广大员工喜闻乐见的业余文艺、体育活动,把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与促进企业的和谐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企业文化凝聚和鼓舞员工。
但在国有企业的基层单位,这种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力度就显得十分薄弱。这种状况的形成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是是国企改革改制对党工团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促进了国有企业的成长壮大。同时,国有企业作为市场竞争主体,经营压力都要求国有企业要降低经营成本。因此企业行政最关心的是与企业经营效益最直接关联的问题。有人甚至提出,既然国有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应当与国外接轨,精简党工团组织,以降低管理成本。这必然给党工团工作造成很大影响。所以在国有企业的基层单位,党工团虽然在组织形式都得到保留,但在工作方式上,基本上都是人员兼职,导致专职党工团人数的减少和兼职干部从事党工团的工作的时间减少,党工团干部的待遇在改革改制中难以保障;在费用方面,除了工会经费有法律保障之外,党团的活动的经费都难以得到落实。
另一方面是党工团组织自身工作创新的不足。在基层单位,党的工作主要以组织管理、政治学习为主,缺乏与企业中心工作结合的有效方式;工会工作主要是职代会民主管理,在职工活动开展上呈现福利化的倾向,共青团的工作除了“青年文明号”仍是亮点外,其他活动多为“打球、唱歌”等文体活动,呈现娱乐化的倾向。这也使企业对党工团工作的支持呈现出不重视的局面。
第三,国有企业中非正式组织的存在和发展也对党工团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挑战。如果国有企业中没有党工团组织或者工作开展不能深入人心,那么非正式组织的活动和影响就会加强。因为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必然会导致一些利益关系的失衡,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矛盾,放任这些矛盾就会引发冲突,滋生影响企业稳定的非正式组织。这也客观反映了国有企业中党工团组织存在的必要性和更好发挥积极作用的迫切性。
三、国有企业基层单位建立党政工团有效联动的工作机制的可行性思路
1、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的中心任务,建立以行政和党组织为中心,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一岗双责考核机制。
国有企业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其基本任务是生产经营。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作为国有企业的党工团组织,就是要围绕生产经营的中心任务,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统筹开展党政工团各项工作。党工团工作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的功能和内容会有所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因此,在国有企业各项工作中,行政(总经理、厂长)要紧密依靠党组织,依托工会和共青团,以企业发展战略为目标,团结和带领广大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全体员工,致力于建立团结协调的党政工团关系,为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工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共青团发挥突击队和生力军作用创造条件。
目前,国有企业的基层单位多实行党政“一岗双责目标考核”。这种考核机制应该进一步扩大到党政工团的所有工作中。即对各单位党政工团组织兼职的负责人,都实行生产经营和思想政治工作双向责任目标考核,在国有企业内部形成以行政和党组织为中心,纵向到底(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基层单位为主),横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