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养老金上调
浙江养老金上调 2016-09-14 浏览:分享人: 王妹希手机版
根据我国出台的最新养老金政策,各省份养老金都进行
了上调。那么关于浙江养老金上调的最新消息你了解吗?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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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养老金上调
近日,经浙江省政府同意并报人社部、财政部批准,省
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印发通知,从今年起为浙江省 2016
年12 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手续的企
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仅关系到广大退休人员的
当前切身利益,也侈关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和广大
退休人员的长远权益保障。此次调整后,预计全省将有 540
万企业退休人员和 54 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惠
及近 600 万退休人员。根据通知要求,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
力争在今年 9 月底前发放到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
部不列入此次调整范围。
根据国家部署和要求,今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
员首次同步调整待遇,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
相结合的调整办法。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增加额由以上三
部分构成。
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体
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其中,与
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的部分,本人缴费年限 15 年及以下
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 1 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 2 元;本人
缴费年限 15 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 1 年,月基本养
老金增加 3 元。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的部分,企业、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还分别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
老金的%、1%增加月基本养老金。
在上述调整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将于予以适当倾斜。
2016 年底前,男年满 70 周岁、女年满 65 周岁及以上上且不满
80 周岁的退体人员,每人每月增发 30 元;年满 80 周岁及以
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 60 元。
从2016年1月1日起 为2016 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
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
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 2016 年退休人
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左右。
全省企业(包括行业单位)中,凡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和按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可补
1、定额补发退休(退职) 人员
名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按月人均 130 元的额度。具体调
整标准如下: 杭州市 133 元, 宁波市 133 元, 温州市 129 元,
湖州市 129 元,嘉兴市 129 元,绍兴市 129 元,金华市 129
元,衢州市 125 元,舟山市 129 元,台州市 129 元,丽水市
125元。
加在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参保的企业退休人员按
133 元标准执行。
图退职人员全省统一按每人每月 110 元标准调整。
2、挂钧调整退休(退职) 人员
基本养老金退休(退职) 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
费年限,下同) 长短确定调整标准。具体标准为: 缴费年限
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 ,月基本养老金增加5元。
3、适当提高部分退休(退职) 人员
年12 月31 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 人员,缴费年限
满 30 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 70 元;缴费年限满 20 年不
满 30 年的,每人每月增发 60 元;缴费年限不满 20 年的,每
人每月增发 50 元。
2,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男年满 70 周岁、女年满 65
周岁及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 , 每人每月增发 30 元。
一、退休养老保险不足 15 年也可领取养老金
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
费不足 15 年也可以领取养老金。
二、城乡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
一个人同时参加了职工保和城乡保,在达到职工保法定
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