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技师学院校园网IP地址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校园网所属IP地址的管理、分配和信息服务,保障校园网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服务,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结合我校目前的设备情况及网络结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IP地址是校园网的重要信息资源,根据网络应用范围、目的、形式的不同,IP地址分为不同的种类,在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应当按规定进行设置和使用。
第三条 IP地址由党政办(信息中心)统一负责规划、分配和管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过多的IP资源或设置网关IP。禁止私设IP地址。
第四条 学校具有联网条件的师生,愿意接受本办法全部条款的,都可向网络中心申请校园网IP地址,成为校园网的接入用户。
第五条 联网前,应将上网计算机的网卡地址上报给网络中心,便于进行IP地址的分配和管理。
第六条 用户获得IP地址后,未经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将该地址设为代理服务器地址。
第七条 我校IP地址无偿使用,获得合法IP地址的电脑即可自由访问校内资源。但用户如因违反校园网各项管理规定,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