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 度
集团信息化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信息化管理原则及职责 1
第三章 信息化规划管理 3
第四章 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 5
第五章 软件系统管理 5
第六章 网络建设与管理 6
第七章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7
第八章 突发情况处理 7
第九章 附则 8
附件一: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审批表 9
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实现建业集团信息化目标,规范集团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集团信息系统,通过对信息化规划、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软件系统管理、网络建设管理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控制,确保信息系统的使用效率,满足建业集团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对信息管理的需要,促进建业集团信息化建设健康有序规范地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术语与解释
(一) 集团:除非特别指出,本制度中集团指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二) 集团总部:指包括集团各职能部门在内的行政管理范围;
(三) 城市公司:指集团下属房地产开发城市公司,包括多项目城市公司和单项目城市公司;
(四) 多项目城市公司/单项目城市公司:多项目城市公司指同时运作2个(含)以上项目,并且受项目规模、产品业态、合作方式、区域分布等因素影响,需要若干相对独立的团队来运作各个项目的城市公司。除多项目城市公司之外为单项目城市公司;
(五) 负责人:除非特别指出,本制度中负责人指集团在投资发展、产品管理、营销管理、客户管理、运营管理、财务管理以及人力资源等职能领域的主管领导,包括副总裁、助理总裁、总监等。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信息化建设规划管理、信息化系统使用管理、计算机软件系统管理、计算机、计算机外设及计算机网络设备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信息化管理原则及职责
第四条 企业的信息化管理一般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战略导向原则:信息化管理应纳入到企业本身的发展战略中,要与企业未来的业务发展和管理发展充分结合,信息化规划要适合企业的发展规模和发展阶段需要;
(二) 提前规划原则:企业信息化需要以发展的眼光,站在企业优化的高度,从企业整体出发来规划企业信息化;
(三) 分步实施原则:建业集团的信息化建设统一由集团总部的信息管理部门进行整体的、系统的规划,具体实施过程中将采取按计划分阶段分地区的逐步实施。
第五条 集团信息化管理的管理主体包括总裁、总裁办公会、运营管理负责人、信息管理部、城市公司管理部。
第六条 集团总裁在信息化管理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 审批集团信息化总体目标和方向;
(二) 审批集团信息化规划方案;
(三) 审批与集团信息化建设相关的招标结果;
(四) 审批与集团信息化建设相关的重大采购合同。
第七条 总裁办公会是集团信息化实施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审议机构,由总裁召集,组成成员包括但不限于总裁、执行总裁、各主管负责人。其职责包括:
(一) 拟定集团信息化总体目标和方向;
(二) 审议集团信息化规划方案;
(三) 审议与集团信息化建设相关的招标结果;
(四) 审议与集团信息化建设相关的重大采购合同。
第八条 运营管理负责人在信息化管理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推动集团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
(二) 审核集团信息化规划方案;
(三) 审批与信息化建设相关的招标计划和招标书;
(四) 审核与集团信息化建设相关的招标结果;
(五) 审核与集团信息化建设相关的重大采购合同, 审批一般采购合同;
第九条 信息管理部在集团信息化管理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 拟订和调整集团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
(二) 组织实施集团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
(三) 协助集团招标采购部进行与集团信息化建设相关的的招标、采购;
(四) 集团总部各类信息系统、软硬件和网络的建立、日常管理和维护;
(五) 组织处理集团总部各类信息系统故障;
(六) 制订各类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十条 城市公司管理部在信息化管理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 协助信息管理部组织实施城市公司的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
(二) 城市公司各类信息系统、软硬件和网络的建立、日常管理和维护;
(三) 组织处理城市公司各类信息系统故障;
(四) 协助信息管理部制订各类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三章 信息化规划管理
第十一条 建业集团的信息化规划(具体参见《信息化规划细则》)主要应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 结合企业内外部的实际情况,站在企业发展的战略高度制定出清晰准确的信息化建设目标;
(二) 确定信息化如何帮助企业实现业务战略,并且明确每个业务部门在信息化过程中要达到的目的,要获得的价值,以及实现这些价值的方式;
(三) 正确评估现有的信息系统性能,在评估过程中,要结合业务流程和组织特点给出全面的评估;
(四) 确定信息化建设的核心基础项目,给出各个项目的优先顺序及其价值,对于信息化项目需求的轻重缓急应当具有明确的规划,先实施企业最需要的基础核心项目,并以此为基础,衍生其他项目的建设。
(五) 选择与企业最匹配的的技术,信息化建设与企业发展相匹配是最好的选择,不能盲目追求最先进的技术。
(六) 有效控制成本,优化资源配置,充分考虑投入产出比。
第十二条 建业集团信息化建设规划可以采用聘请外部咨询公司协助规划和集团内部自行规划两种方式,如聘请外部咨询公司,则以咨询公司为主进行信息化建设规划,信息管理部指定相应人员参与和配合咨询公司,并组织进行信息化建设规划的过程监控和成果验收。
第十三条 如不聘请外部咨询公司,则由信息管理部负责组织集团信息化建设规划的制订,具体流程如下:
(一) 在总裁办公会集体讨论的基础上,总裁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向信息管理部发出集团信息化建设规划要求,包括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和方针;
(二) 信息管理部组织集团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企业环境分析、战略分析、企业现状分析、企业关键业务流程的分析与优化;
(三) 信息管理部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按照优化流程的业务运作模式,组织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和各城市公司提出各自信息化业务需求,进行集团信息化现状和需求分析(包括系统基础网络平台、应用系统、信息安全、数据库等需求);
(四) 信息管理部组织制订集团信息化规划草案(包括信息化的总体构架和标准、信息化项目分解、信息化保障分析、IT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主实施计划、应用系统建设实施计划等);
(五) 运营管理负责人对集团信息化建设规划草案进行审核;
(六) 总裁办公会对集团信息化建设规划草案进行审议,报总裁审批,形成正式的集团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审批表见附件一)
(七) 信息管理部组织实施集团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
第十四条 建业集团与信息化建设相关的采购招标管理流程:(详见《招标管理制度》)
(一) 在总裁办公会讨论的基础上,执行总裁提出与集团信息化建设相关的采购招标要求;
(二) 由信息管理部协助招标采购部拟订与集团信息化建设相关的招标计划和招标书提交运营管理负责人审批;
(三) 审批通过后由信息管理部协助招标采购部组织发表招标信息并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组织招标、开标和评标活动,拟订候选名单;
(四) 候选名单报运营管理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报总裁办公会进行审议,形成中标结果提案报总裁审批;
(五) 审批通过后信息管理部负责合同的拟定和签约工作。
第十五条 集团信息化建设相关的非招标采购,包括各类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网络设备、各类软件系统的购买,采购管理流程如下:
(一) 执行总裁根据信息化建设规划确定集团信息化设备及软件的采购要求;
(二) 信息管理部协助招标采购部,根据信息化建设的采购要求组织商务谈判活动,并由信息管理部拟订集团信息化采购合同;
(三) 集团审算部和合约法务部分别对信息化设备及软件的采购合同文本进行预算审核和法律审核,通过后报运营管理负责人、总裁办公会审核,执行总裁进行审批,重大采购合同由总裁进行审批;
(四) 审批通过后由信息管理部签定采购合同,实施采购。
第四章 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
第十六条 信息管理部负责集团各职能部门计算机及相关信息系统设备的配置技术标准、升级、维护等管理(具体参见《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细则》)。
第十七条 信息管理部负责收集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最新市场行情信息,向招标采购部提供购买参考意见,并负责对采购的设备进行验收。
第十八条 在未通知信息管理部(或城市公司管理部)的情况下,各计算机和网络使用人不得随意更换、拆卸计算机内的零部件及网络设备,如有发生,信息管理部(或城市公司管理部)有权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 计算机或网络设备出现故障,知情人员必须及时报告信息管理部(或城市公司管理部),由信息管理部(或城市公司管理部)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技术处理并修复,对不能进行现场处理并修复的设备,由技术人员明确故障原因,出具鉴定结果,送相关外部机构进行维修处理。
第二十条 对需要送修的计算机或网络设备,应由设备的使用责任人或保管责任人提出书面送修申请,由信息管理部(或城市公司管理部)审核,运营管理负责人(城市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送相关外部机构维修。
第五章 软件系统管理
第二十一条 集团和城市公司所有专业职能部门软件系统的开发、管理、审核和备案工作均由信息管理部统一进行(具体参见《软件系统管理细则》)。
第二十二条 集团或城市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向信息管理部提出新增或修改软件系统的申请,信息管理部根据需求情况制定引进或开发计划,并根据以下情况报批:
(一) 对于全集团性质的软件系统(如ERP系统、OA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财务软件系统等)的引进、实施均需要报信息管理部总经理、运营管理负责人审核,总裁办公会审议,总裁审批后实施;
(二) 对于部门内部使用的不涉及集团或城市公司层面的软件系统需要报信息管理部审核,该部门主管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三) 集团内部软件和系统的自我开发具体参见《建业集团软件开发管理规范》、《软件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
第二十三条 软件系统的实施和验收以软件使用的相关业务部门为主,信息管理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二十四条 各类应用软件系统(包括ERP系统、OA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财务软件等)的使用人员均应按系统要求的规范进行操作。
第二十五条 信息管理部负责各类应用软件系统的升级、维护和管理。
第六章 网络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六条 信息管理部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