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制度(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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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1本制度是学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规定,是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的保证,也是维持学校效率和持续发展的保证,体现了学校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1.2本制度旨在奖励先进、督促后进和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以建立起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充分激励员工的公平的薪酬体系。
1.3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除高层管理人员以外的所有员工。
二、薪酬体系
2.1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坚持“以岗位为基础,以业绩为导向”的付薪思路。
2.2薪酬的结构
共由以下部分构成: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课时费、销售提成、奖金、全勤奖、福利津贴、工龄工资、社保扣费、其他扣费、个税扣款等。
2.2.1教师类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超额课时费+奖金+全勤奖+津贴+福利+工龄工资-社保-费用-个税;
2.2.2市场类员工工资=基本工资+提成+奖金+全勤奖+津贴+福利+工龄工资-社保-市场费用-其他费用-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