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文化网信息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宁波文化网的作用,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规章,结合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宁波文化网为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网站(网址:www.nbwh.gov.cn)。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在宁波文化网上对外发布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电子刊物及其他形式的信息。
第三条 宁波文化网坚持服务公众的宗旨,面向社会大众提供多样化的文化服务。同时面向辖区内文化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网上办事服务。
第二章 信息报送
第四条 网站发布的信息主要来源于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单位、各县市区局。各处室(单位)应按网站所设栏目要求,积极主动、准确及时地提供和更新信息,利用网站做好信息公开和公众服务。
第五条 各处室(单位)报送的信息应是可供公众查询的、非密级的公开信息。主要包括:
1、所在部门行使职责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上级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制定的需要社会了解并遵照执行的制度、规范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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