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公文写作与公文处理》(八)
《秘书公文写作与公文处理》
发布时间 : 2016年3月18日17时38分
第三讲 公文拟写的体式
[内容提要] 公文的规范体式,公文文体的特征,公文的
各个组成要素在文面上的安排,公文的排版格式与装订要
求。
第一课 公文体式概述
公文的体式是指公文的文体、构成要素及其在格式上的
安排。公文其所以要有一定的体式,主要是为了保证公文的
完整性、正确性与有效性,提高办事效率并为公文处理工作
提供方便。
建国以来,为了摆脱旧的公文体式的影响,党和国家曾
对公文体式作过多次规定和改革,从而使公文成为党政机关
实施领导与管理的有力工具。建国之初,继承解放区革命政
权机关公文体式的优点,中共中央办公厅于 1950 年 4 月印
发了《关于文件纸型与格式的规定》 1951 年,中央人民政
府政务院颁布了《公文处理暂行办法》, 其中第三章对公文
体式作了具体规定。1955 年,经中共中央批准的《中国共产
党中央和省级机关文书处理工作和档案工作暂行条例》的第
二章中,对党委机关的文件体式作了规定。这一规定原则上
也适用于军队和政府机关。此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
秘书厅又陆续作了一些修改和补充规定,使党和国家机关的
公文体式得到统一和不断改进,方便了公文的处理、整理、
保管和利用。例如,1956 年以前,文件的书写方法不一致 ,
有的自右至左竖写,有的自左至右横写 ; 有的文件用纸规格
不一,书写不注意留出装订线等,使机关的文件整理立卷工
作发生困难。后来,为适应文字改革的要求,1956年1月,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分别发出通知,文件一律改
为自左至右,横写横排,左侧装订,并统一制定了文件用纸
的规格要求。1958 年,又通知改变格式过于死板的规定。除
用纸尺寸、横写横排、左侧装订不变外,用纸格式可以根据
文种和实际需要自行制定。
十年动乱期间, 机关工作的秩序被打乱,文书工作制度
也遭到破坏,公文体式的统一也失去了保证,甚至文件结构
不完整,标注位置不规范,有的还忘记写上发文机关名称或
不写发文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