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所得来源地的判定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居民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都征
税,而对非居民纳税人则只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税,并且,对居民纳税人来
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和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中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因此,无
论是纳税人还是税务机关,在确定和计算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时候,也都必须判定其
所得的来源。
一、所得来源地判定的基本原则 〈标准)
(一) 任职、受诗或者提供劳务的所得来源地
国任职、受庄和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以任职、受雇或者提供劳务的所在地为
所得来源地。
源地。
《二) 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来源地
生产、经营所得,以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在地为所得来源地。
《三) 出租财产的所得来源地
出租财产取得的所得,以被出租财产的使用地为所得来源地。
(四) 财产转让的所得来源地
转让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取得的所得,以被转让不动产的坐落地为所得来源
地; 转让动产取得的所得,以转让地为所得来源地。
《五) 特许权的所得来源地
提供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以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