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票管理办法
1 范围 该办法适用于我公司各部门。
2 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公司经济活动,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3 发票的领购、缴销、保管
3.1 公司所用发票由财务部按规定统一向税务部门购买,财务部按税务部门要求对发票进行管理。
3.2 公司所用发票由财务部专门人员保管并建立完整的发票登记簿,详细登记各种发票购买、领用和结存情况。
3.3 已缴销或使用完毕的发票,按会计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
3.4 若发票丢失,则由经办人承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不仅限于税务罚款)。
4 发票的开具
4.1 公司需要开具发票(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首先由公司业务人员填写《销售发票开具申请单》(见附件3),经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审批后,连同相应的与合同原件相符的复印件、发货单和购货单位开票信息(必须加盖企业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提交财务部开票人员开具发票。
4.2 已开好的发票,经业务人员复核无误后,在发票登记簿上签字领取发票相应联次;财务人员依据记账联登记入账。
4.3 发票填写规定:开发票时,应按顺序号全份复写,并加盖单位发票或财务专用章;各项目内容应填写清晰、真实、完整,包括客户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金额;作废的发票应整份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或依照税务当前规定进行处理)。严禁超范围或携往外市使用发票;严禁伪造、涂改、撕毁、挖补、转借、代开、买卖、拆本和单联填写。
5 发票的取得
5.1 经办人员取得各类发票时,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特殊收据,应严格审核其真伪、内容开具是否合规。
5.2 经济业务发生后,业务人员取得发票时,应向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