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管理制度
1. 0 目的
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绝对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
2. 0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 0 保密守则
3.1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听的秘密不听,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
3.2不在公共场合、不安全的地方谈论、展示秘密、处理秘密事项。
3.3不在书信、电邮、电话、网络上传递秘密。
3.4不携带秘密文件或其它秘密载体外出参观、旅游、探亲访友。
3.5不擅自复印秘密文件,不在不安全的地方存放秘密。
4. 0 定义
4.1 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在一定的时间和一定的范围内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管理信息。
4.2 秘密等级:简称密级。根据公司秘密具体范围内的事项的重要程序及其一旦泄露,会给公司安全和利益造成不同损害按程序所划分的安全范围。密级一般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4.3 绝密: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的秘密。
4.3.1公司的经营战略、税务策略、营销策略、核心技术。
4.3.2公司商务谈判内容及相关文件、成本、利润、保险柜密码。
4.3.3公司的股份构成、投资情况的资料、客户资料。
4.3.4公司的总体发展规划、公司的重要决议等。
4.3.5按档案法规规定的属于绝密的其它内容。
4.4.0 机密: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给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秘密。
4.4.1公司重要的会议纪要、正式合同及文书、人事变动方案。
4.4.2公司的薪酬制度、采购价格、产品价格、供应商信息。
4.4.3公司公章、印签、帐号、财务报告及财务统计表、计算机密码、重要存盘、磁带的内容及存放点。
4.4.4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以及公司的相应对策。
4.4.5外事活动中的原则和政策以及广告、营销企划方案。
4.4.6公司经理级以上或重要岗位人员的家庭地址、私人电话以及外出活动去向。
4.4.7按档案法规规定的属于机密的其它内容。
4.5.0秘密: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秘密。
4.5.1不能公开规定只能内部人员查看的管理制度、员工档案、检举违纪行为的人员的资料。
4.5.2公司的安全保卫策略、财务安全保卫措施、各种检查结果、质量记录。
4.5.3公司的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预测、未开发的产品市场预测情况及相关载体。
4.5.4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门等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情况和载体。
4.5.5按档案法规规定的属于秘密的其它内容。
4.6.0 密级的确认与解除
4.6.1秘密等级由各部门最高负责人或直接参与人员拟定,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密级的升级和降级由相关人员报批,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4.6.2绝密自确认后开始生效,自总经理宣布解除为止。一般时间为30年,根据情况可延长或缩短期限。
4.6.3机密自确认后开始生效,自总经理宣布解除为止。一般时间为10年,根据情况可延长或缩短期限。
4.6.4秘密自确认后开始生效,自总经理宣布解除为止。一般时间为2年,根据情况可延长或缩短期限。
4.6.5以完成某一特定任务产生的秘密自任务完成后可自动解除。但还有其它相关后续任务的情况除外。
5.0 责任与权限
5.1保密:指需要知晓秘密的人员保证秘密不被泄露的行为和措施。各个密级所知晓的人员有责任和义务保守公司秘密。公司对知晓秘密的人员采取压缩控制的原则,即知道的人越少越好的原则。
5.1.1知晓绝密的人员:公司总经理、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掌握核心绝密的关键岗位人员的变更、离职必须经总经理同意。
5.1.2 知晓机密的人员:副总以上级别的高层管理人员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或允许知晓与本工作相关的机密事项的人员。
5.1.3知晓秘密的人员:部门经理级别以上的管理人员以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机或允许知晓与本工作相关的秘密事项的员工,包括允许本公司人员知晓但不得外传的秘密。
5.1.4各部门的最高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一切保密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公司所有部门的保密工作进行监督。
5.1.5 员工在职期间的工作成果归公司所有,并根据《员工保密协议》的内容履行相关的承诺,不得破坏《保密协议》。
5.1.6员工在发现有泄密行为的应该立即制止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人力资源部立即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5.1.7所有秘密文件使用完后必须立即收好妥善保管。
5.1.8所有掌握一定秘密的人员在工作变动或离职时应即时进行交接,并由部门最高主管签名确认。
5.1.9未经总经理同意,不得向客人提供公司的秘密事项。
6.0 保密程序
6.1.0 文件的打印
6.1.1 由原稿提供部门最高负责人签字,签字人对文件内容负全部责任,按文件的编制格式编制,确定文件编号、保密级别、发放范围、打印份数。
6.1.2 所有机密级以上文件由相关部门最高直接负责人或与该有权知道秘密的人员打印,并作好登记,注明打印人的姓名、打印份数、校对人姓名。
6.1.3 打印完后所有原件应上报处理意见,经批准后需要存档的应按规定存档;不可遗留的必须立即全部销毁。严禁私藏和倒卖。原文件在电脑上的应加密保存,或视情况给予删除。
6.1.4 打印时不得有无关人员在观看或与人闲聊。
6.1.5 文件发放按秘密的人员等级按文件发放流程执行,情况特殊的可采取直接发放给收文人的形式发放。
6.2.0文件的复印、传真
6.2.1未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复印机密、绝密文件。因工作需要必须复印机密、绝密文件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因工作需要必须复印秘密文件的,必须经部门经理级以上领导批准方可复印。
6.2.2 复印人员必须为各密级范围以内的人员。复印秘密文件时必须到前台文员处复印。由前台文员负责复印,并做好登记。
6.2.3 复印后的复印件必须交给密级范围以内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交给密级范围以外的人员。
6.2.4一般秘密文件的复印应该提出申请,注明复印的原因、份数、复印件的去向。
6.2.5复印产生的废件由负责复印的人员立即全部销毁。
6.2.6保密文件不得在公用的传真机上传真。机密、绝密文件不得传真。
6.2.7保密文件的传真人必须是保密范围以内的人员,不得为其他人员。
6.2.8传真普通秘密文件时,可由前台文员负责传真,并做好收发的登记。
6.3.0 文件的借阅
6.3.1保密文件限保密范围以内的人员借阅。需要借阅的,必须经借阅方负责人、副总经理级以上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