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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上传于:2024-04-11
2.2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和会计处理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为:本月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2.2.1 销项税额的计算及会计处理 销项税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一、一般情况下的销售额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承受应税劳务也视为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需要强调的是,增值税是价外税,公式中的“销售额”必须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的销售额,销项税额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栏中填写。 价外费用(一般都为含税价) 价外费用,是指在价外向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 但不包括下列项目: (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货物,而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 ①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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