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增值税自查项目
一、销项税金自查项目
1.销售收入已实现,销项税金是否计提,是否不申报或少申
报纳税;
2.经营收入已实现,是否存在不计收入科目而作为其他内容
进行会计记录,未计提销项税金的情形
3.是否存在开具“大头小尾”发票少申报销售额的情形;
4是否存在销售收入不入帐不缴或少缴增值税情形;
5. 以物易物、以货抵债是否未申报或少申报纳税;
6. 还本销售是否扣减还本支出后申报纳税;
7. 以旧换新销售货物是否未按规定申报纳税;
8. 是否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冲减销售收入;
9. 是否扣减不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折扣、折让后申报纳
税;
10.应税价外费用是否未申报纳税;
11. 向购货方收取的不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是否未申报纳
税;
12. 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押金是否未按规定申报纳税;
13. 销售应税旧货是否未按规定申报纳税;
14. 将应税的混合销售行为是否不申报纳税;
15. 经销企业从货物生产企业取得的“三包”收入是否申报
纳税;
16.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是否未申报纳税;
17. 销售代销货物是否未申报纳税;
18. 设有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