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社保管理制度
总则
1、为维护酒店及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酒店各项的管理,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结合本酒店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酒店为在职员工所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共计五险。
3、本制度适合酒店全体员工。
酒店参保范围
1、酒店在册在岗的正式员工;
2、员工过试用期的且签订劳动合同后可申请入保;
三、酒店参保流程及管理
1、参保人员需要上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员工入保申请批准后,应缴纳的保险费用包括(酒店部分,个人部分)酒店缴纳部分由财务部按月核算缴纳,由个人承担部分,依据财务部计算的金额在员工工资中扣除并由酒店缴纳;
3、离职员工应按照酒店规定办理离职手续,人力资源部应提前通知财务部办理停保手续及扣除酒店为员工代缴部用,如未按照酒店规定办理离职手续,酒店未能及时停保造成多缴的费用(包括酒店部分、个人部分及产生的额外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4、员工社会保险关系从外单位转入本酒店时,若原缴费基数与本酒店规定的不同,应调整为酒店规定的基数,如暂不能按照酒店的基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