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
关于发布《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中证协发[2007]58号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各会员单位的投资者教育工作,我会制定了《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试行)》,并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试行)
中国证券业协会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会员单位的投资者教育工作,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投资者教育工作,是指协会各类会员单位针对投资于证券市场的社会公众开展的普及证券知识、宣传政策法规、揭示市场风险、引导依法维权等各项活动。
第三条 本指引适用于协会的会员。各会员单位应当按照指引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
第二章 投资者教育工作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