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区社会保险费与市本级并轨
业务经办和征缴管理调整告知书
各相关单位、参保个人:
根据某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某某区、某某区社会保险与市本
级并轨工作的通知》(某某府办【2018] 55 号)、《关于某某区、某某区
社会保险与市本级并轨的实施意见》(某某府办 【2018) 151 号) 文件精
神,2018 年 12 月某某区、某某区社会保险与市本级并轨,并轨有后使用
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进行操作,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规程逐步街接,
社会保险费征缴、结算全部按市区统一模式征收、支付。为顺利衔接,
现就我区调整的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社会保险登记〈申报)
实行“三合一”管理,即单位用工退工、劳动侣同备案、社会保险
申报实行统一登记联动管理。原存在选择性参保的单位,并轨后五项保
险统一征收,登记 申报) 工作仍由乡镇属地管理。网上申报单位申请
使用市区网上申报操作平台。
二、社会保险费征缴
1、企业社会保险费。参保企业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的社
会保险费委托税务部门征收,每月应收数据由系统统一生成,市社保中
心统一传送至市财政,市财政委托地税、人民银行征收后,市、区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