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理论思考
摘要
十八界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
出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个人
认为,“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具有重要意义。这一决策不仅有利于增强养
老保险的公平性、适应流动性,还能促进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也为我国
整合各类人员进入中央统筹的国民基础养老金提供了契机,有利于实现社会公
平。目前我国的养老金统筹存在统筹层次低、地区分割、责任不清、管理不协调、
养老金个人账户空账运行等问题。在提高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层次方面达成共识,
但对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方案研究上略显不足, 有待于进一步深入。 笔者提出
实现基础养老金实行全国统收统支、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预算管理、养老金筹
集和支付方式完全分开这三种方案参考, 对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实现有着现实
的意义。
关键词:养老金,全国统筹,
一. 现行养老金统筹状况
如今"全民医保"已基本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成为深化改革的新目标。新
农保、城居保迅速推开,到 2012 年底,取得了制度覆盖全国的历史性突破。截
至今年 6 月,全国已有 1.32 亿城乡老年居民按月领取到养老金,拥有普惠的养
老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感触到,“目前,医疗保险参保人
数超过 13 亿,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 8 亿。社会保障改革不断深化,我国建立
起世界上最大的社保体系,这是了不起的成就。”
养老保险统筹分为企业统筹、县市级统筹、省级统筹、全国统筹四个层次。
自 1986 年全国各地普遍开展了县( 市) 一级养老费用统筹制度,2010 年基本
实现了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2010 年 10 月 28 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
会保险法》明确规定: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由于目前我国
各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 各地区之问养老保险政策不统一,单位和个人缴费
和待遇水平参差不齐, 各地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与结余不平衡, 地方财政负担也不
均衡,养老保险关系在跨省之间转移接续方面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 也不利于在
养老保险方面实现社会公平。
去年全国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约 2.4 万亿元,但各地之问基金积累畸
轻畸重现象非常严重,全国一半以上的结余资金主要集中在东部少数几个省市,
而中西部地区都要靠中央财政提供不同程度的补助资金来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
发放,为此,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是现阶段推进和
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关键任务。
二.现行养老金统筹存在的问题
1. 养老金统筹层次低
现行养老金的统筹层次低, 地区分割化, 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存在
的最大问题。统筹层次低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 公平性差,流动性差,抗风险能
力弱, 特别是由于目前各地的单位费率有高有低,企业的负担将不同,不利于营
造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和社会的发展。劳动者流动过程中劳动关系不能接转, 养
老缴费没有办法接续,连续缴费时间便会中断,其养老金不能领取,劳动者的养
老金权益受损。同时地区分割还损害了竞争公平,不利于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康和
可持续发展。
2. 养老保险责任不清
目前,尽管我国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实现省级统筹,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养老
保险责任尚未理清。 各地基金的缺口主要依千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解决, 事实上形
成了企业依赖政府、地方依赖中央的格局。 特别是在面临养老金“缺口”的问题
上,,过分推印责任,无法理清中央和地方在养老保险中的事权和财权,责任和义
务。
3.地区之前不能协调管理
目前,各地养老金结余情况不同,养老金收不抵支的地区,每年需要财政
大量转移支付确保发放, 而有大量基金结存的地区,也不能实现全国范围的调剂
和统一管理。结果, 经济发达地区和人口老龄化负担较轻的地区就会实行较高养
老金待遇,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和人口老龄化负担重的地区,政府、企业和个人的
养老保险负担就比较重,养老金待遇也会受到影响。
4. 省级统筹尚未实现
2010 年我国就已基本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但除北京、陕
西、黑龙江等极少数地区实行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之外, 绝大多数地区的省级
统筹是采取省级预算管理方式,提取省级调剂爹,这只是省级统筹的初级形式,
并没有真正实现完整意义上的省级统筹省级统筹后还遇到养老保险基金责任主
体上移,基金“出口” 控制难度加大, 越级上访事件增多,市地、县市对上访人
员不作为现象增多; 不规范做法逐步浮出水面,解决历史积压问题工作压力加大
等问题。
5. 养老金账户空账运行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历史负债数额巨大, 个人帐户空转的问题万为严重。据劳
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