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员工出勤管理,规范员工请休假作业,确保工作之绩效,使员工勤于职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上班时间为:
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5月1日至9月30日)
冬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10月1日至4月30日)
第三章 工作制
第三条 公司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为不超过40小时。
第四条 遵照国家双休日、年休假及法定节假日制度。
1. 每周公休日2天(周六、周日)。
2. 年休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者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假期5日。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分开休,只作一次性休完,且须当年休完,不得累计作为次年休假,休假前须提前一星期报部门批准,部门作出相应安排后报主管领导审批,休假人持审批单到办公室备案后方可休假。
3.法定节假日:
(1) 元旦,放假1日;
(2) 春节,放假3日;
(3) 国际劳动节,放假1日;
(4) 国庆节,放假3日;
(5) 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各放假1日;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如妇女节(半天)
第五条 请假管理
(1)公司目前共有:事假、病假、婚假、丧亲假、产假、法定假等六种。
(2)员工请、休假须填报《请(休)假审批单》,提前1天或于当日将批准后的请假单报送公司办公室备查案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请假期满需要续假的,必须提前履行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原则上不允许任何员工电话请假。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赶回公司请假的,电话请假后需补填请假条。
(4)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必须出具相关证据,否则按旷工处理。
(5)以上请、休假期间,遇有法定休息日、公休日,均视为假期,不能在假期中冲减。
第四章 考勤范围
第六条 公司全体员工。
第七条 特殊部门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员工的考勤情况,工程部(西南名都)、营销部(西南名都)、保安部由各部门负责人自行负责,办公室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其他部门统一由办公室打卡考勤。
第五章 考勤办法
第八条 公司采用指纹机考勤制度。
第九条 员工外出办事未能及时赶回公司打考勤时,须说明情况,并填写《未打考勤证明》,以备办公室月底考勤审核统计。
第十条 加班:根据工作或生产需要,公司安排部分或全部员工在正常工 作时间以外或休息日和休假日工作时,称之为加班。
1.因部门或个人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工时延长或重工者,不谓加班;或基于公司每周工作时长不足40小时,因公司项目开发,工作繁忙导致公休日被指派上班的,不谓加班。
2.公司员工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否则视情节轻重惩处。
3. 员工加班3小时以上算半天,加班6小时以上算一天。
4. 员工加班后第二天应将加班内容详细填写《加班申请单》,报办公室审核签发后方能生效。
5.对正常加班员工,办公室可安排同等调休,调休时间有效期为半年。
第十一条 考勤设置种类:
1. 迟到:上班时间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