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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人类的第二性征

2024-09-03 12:53    人类的由来及性选择    来源:365文库

男女之间的差异——这等差异以及男女双方所共有的某种性状的起因——战斗的法则——心理能力以及声音的差异——美貌对决定人类婚姻的影响——未开化人对装饰品的注重——未开化人对女性美的概念——对各个先天特性夸张的倾向

人类男女之间的差异大于大多数四手类的性差异,但不及某些四手类,如西非山魈的性差异那么大。男人平均比女人高得多、重得多、而且力量大得多,前者的双肩较宽阔,肌肉也显著地更发达。由于肌肉的发达同眉部的向前突出存在着关联⑴,所以男人的眉脊一般高于女人的。男人的体部,尤其是面部具有更多的毛,而且他的音调不同,更加强有力。在某些种族中,据说女人的肤色同男人的稍有差异。例如,施魏因富特(Schweinfurth)当谈到居住在北纬数度的非洲腹地的蒙博托族(Monbuttoos)黑人妇女时说道:“她的皮肤比她丈夫的要淡几个色调,有点呈半炒咖啡色,所有她这个种族都是如此。”⑵由于妇女在大田里劳动,而且不穿衣服,所以她们在肤色上同男人的差异不见得是由于暴露在日光中较少的缘故。欧洲妇女的肤色恐怕比男人的较鲜明,当男女双方同等地暴露在日光中时即可明了这一点。

男人比女人勇敢、好战、精力强,而且富有较高的发明禀赋。男人的脑绝对地大于女人的脑,但这是否同其较大的身体成比例,我相信还没有得到充分的肯定。女人的面部较圆;两颚和头骨基部较小;体部轮廓较圆,有些部位较突出;而且女人的骨盆比男人的宽阔⑶;但是,与其把后述这一性状视为初级性征,莫如把它视为次级性征。她达到成熟的年龄比男人更早。

在所有各纲的动物中,雄性不到接近成熟时,其显著不同的性状不会充分发展,而且施行去势之后,这等性状即永不出现;在人类中亦复如此。例如,胡须是一种次级性征,男孩没有胡须,虽然在其幼小时头发很多。这大概由于在男人方面所发生的连续变异是在生命的很晚时期出现的,男人通过这等变异获得了男性特征,而这些特征只向男性传递。男孩和女孩彼此密切相似,就像如此众多的其他动物的雌雄幼仔彼此相似一样,在这些动物中其成年的雌雄二者却大有差别;同样地,男孩和女孩同成熟女人的相似远比同成熟男人的相似为甚。然而,女人最终总要呈现某种明确不同的性状,而且在其头骨的构造上据说是介于儿童和男人之间的。⑴再者,亲缘密切近似,但有所不同的物种,其幼仔之间的差异并不像成年动物之间的差异那样大,人类不同种族的儿童也是如此。有些人甚至主张从婴儿的头骨不能找出种族的差异。⑵关于肤色,新降生的黑人婴儿呈微红的栗色,很快就变为蓝灰色;在苏丹,婴儿到一岁时其皮肤黑色才充分发达,在埃及,不到三岁这种黑色不会充分发达。黑人的眼睛在最初呈蓝色,毛发最初为栗褐色,而不是黑色,只在发端是卷曲的。澳大利亚人的儿童刚降生时呈黄褐色,但在以后的年龄中其肤色就变深了。巴拉圭的瓜拉尼族(Guaranys)婴儿呈白黄色,但在几个星期后便获得了其双亲的黄褐色。在美洲的其他部分所作的观察也相似。⑶

我之所以列举上述人类男女之间的差异,是因为他们同四手类的情况异常相似。在四手类中,雌者的成熟年龄早于雄者的,至少巴拉圭卷尾猴(Cebus azarae)肯定如此。⑷大多数四手类物种的雄者比雌者身大力强,在这方面,大猩猩提供了一个众所周知的事例。甚至像非常微小的一种性状,如眉脊的突出,某些猿猴类的雄者也不同于雌者,⑸这与人类的情况相符。在大猩猩以及某些其他猿猴类中,成年雄者的颅骨具有强烈显著的矢形突起(sagittal crest),而雌者却没有这种突起;埃克尔发现澳洲人男女间也有与此相似的差异残迹。⑹在猿猴类中,如果在叫声方面存在任何差异,总是雄者的叫声更加强有力。我们已经看到,某些雄猴具有十分发达的胡须,而雌者却完全没有胡须,或者其胡须发育差得多。据知还没有一个事例表明雌猴的胡须、颊须和髭长于雄者的。甚至在胡须的颜色方面,人类和四手类之间也异常相似,人类的胡须如果同头发的颜色有所差异,正如通常所见到的那样,几乎总是胡须的颜色较淡,而且常常呈现微红色。我在英格兰曾反复对此做过观察;但有两位先生最近给我写信说,他们是例外。其中一位先生说,其原因在于他家庭中父系和母系的发色迥然不同。此二人早已觉察到这一特点(其中一人常被指责把胡须染了),因而被引导去观察别人,他们终于相信这等例外是很罕见的。胡克博士在俄国为我注意观察过这个问题,发现没有一个例外。在加尔各答,植物园的斯考特先生非常热心地为我观察了当地以及印度一些其他地方的许多种族,即:锡金的两个种族、波达人(Bhoteas)、印度人、缅甸人和中国人,大多数这些种族的面毛都很稀少;他总是发现,如果头发和胡须在颜色方面有任何差异的话,一定是胡须的颜色较淡。那么,关于猿猴类,如上所述,它们的胡须和头发在颜色上往往差异显著,在这等场合中,总是胡须的颜色较淡,常呈纯白色,有时呈黄色或微红色。⑴

就一般体毛而言,都是女人的毛比男人的毛较少;在少数某些四手类中,雌猴身体底面的毛比雄猴这一部分的毛为少。⑵最后,雄猴就像男人那样,比雌猴更勇敢而且更凶猛。它们领导猴群,遇有危险,则勇往直前。由此我们便可知道,人类和四手类的性差异是何等密切相似。然而,少数某些物种,如某些狒狒、猩猩以及大猩猩的性差异要比人类的大得多,犬齿的大小、毛的发达及其颜色,尤其是裸皮的颜色,都是如此。

人类的一切次级性征都是高度容易变异的,甚至在同一种族的范围内也是如此;而若干种族的次级性征则差别很大。这两条规律一般在整个动物界中都是适用的。在诺瓦拉(Novara)船上所做的精密观察表明,⑶澳大利亚人的男子仅高于女子65毫米,而爪哇人的男子却高于女子218毫米;因此,后一种族的男女身高之差高出澳大利亚人3倍以上。关于身长、颈围、胸围、脊骨长度以及双臂长度,在各个不同种族中进行了大量的精细测量;几乎所有这些测量结果都表明,男人彼此的差异要比女人的大得多。这一事实示明,仅就这等性状而言,自若干种族从其共同祖先分歧以来,主要发生变异的正是雄者。

不同种族的、甚至同一种族不同部落或家族的男人,在胡须以及体毛的发育方面均有显著差异。我们欧洲人看看自己就可知道这一点了。按照马丁的材料⑷,在圣基尔达岛(St.Kilda),男人不到30岁或30岁以上不长胡须,甚至在这时候他们的胡须也很稀疏。在欧亚大陆,直到越过印度以西,各个种族男人的胡须都很旺盛;但锡兰土人却往往不长胡须,第奥多拉斯(Diodorus)在古代已经注意到这一点。⑸印度以东的各个种族,如暹罗人、马来人、蒙古人(Kalmucks)、中国人以及日本人则胡须稀疏,尽管如此,在日本列岛最北方居住的虾夷人(Ainos)⑹却是世界上最多毛的人。非洲黑人甚少胡须或无胡须,而且具有颊须者也很少;男女双方的体部几乎连细毛也没有。⑺相反,马来群岛的巴布亚人虽和黑人差不多一样黑,却有十分发达的胡须。⑴太平洋上斐济群岛(Fiji Archipelago)的居民都有浓厚的大胡须,但其附近汤加(Tonga)群岛和萨摩亚(Samoa)群岛的居民就不长胡须;不过他们属于不同的种族。在埃利斯(Ellice)群岛,所有居民都属于同一种族,然而只有一个岛,即努内玛亚岛(Nunemaya)的“男人生有漂亮的胡须,而其余各岛男人的胡须照例也不过是十几根零乱的毛而已”。⑵

在整个美洲大陆上居住的土人可说都不长胡须,但几乎所有部落的男人都有在面部生长少数几根短毛的倾向,特别是老年人尤其如此。在北美的诸部落中,卡特林(Catlin)估计20个男人中就有18个生来就完全不长胡须;间或可以看到一个男人,如果在青春期忘拔胡须的话,也会有1~2英寸长的柔软胡须。巴拉圭的格拉尼族和所有周围的部落不同,具有短胡须,甚至在体部也长些毛,但没有颊须。⑶福布斯先生特别注意过这个问题,他告诉我说,科迪耶拉(Cordillera)的亚马拉人和基切亚人都是显著无毛的,但到了老年偶尔也会在下巴上长出少数几根零乱的毛。这两个部落的人在欧洲人茂密长毛的那些身体部位,却只长很少的毛,而女人在相应的部位则无毛。而他们男女的头发却特别长,往往几乎触及地面;有些北美部落的人也是如此。就毛的数量和身体的一般形状而言,美洲土人男女之间的差异并不像大多数其他种族那样大。⑷这一事实同亲缘密切近似的猴类之间的情况是相似的;例如黑猩猩雌雄二者之间的差异就不像猩猩或大猩猩雌雄二者之间的差异那样大。⑸

在以上数章里我们已经看到,有各种理由可以相信哺乳类、鸟类、鱼类、昆虫类等等的许多性状最初是由某一性通过性选择而被获得的,然后又传递给另一性。由于这种同样的传递形式显然也非常通用于人类,所以当我们讨论为雄者所特有的性状以及为雌雄二者所共有的某些其他性状之起源时,将会省去无用的重复。

战斗的法则

关于未开化人,例如澳洲土人,妇女是同一部落诸成员之间以及不同部落之间进行战斗的一个经常原因。在古代无疑也是如此;“希腊以前,战争的原因就是为可憎的女子”。关于某些北美印第安人,他们的这种争斗已成为一种制度。优秀的观察家赫恩(Hearne)说⑹:“男人强夺他们所爱慕的女人,已成为这等民族的风俗;当然,总是最强的一伙得胜。一个软弱的男人除非是一个良好的猎手而且十分可爱,很少能保住自己的妻子而不被较强者夺去。这种风俗通行于所有部落,并且鼓舞着青年们的竞争精神,他们从小就利用一切机会参加抢婚,练武习艺。”阿扎拉说,南美瓜纳人(Guanas)的男子不到20岁以上很少娶妻,因为在20岁以前他们不能战胜其对手。

还可以举出其他相似的例子;但是,即使没有关于这一问题的证据,根据高等四手类的情况来类推⑴,我们差不多也可以肯定战斗的法则在人类的早期发展阶段是通行的。人类今天还偶尔生长犬齿,超出其他诸齿之上,下颚也偶尔会出现容纳上颚犬齿的虚位痕迹,这种情况完全可能是返归往昔状态的一个例子,那时人类的祖先还具有这等武器,就像如此众多的现存雄性四手类那样。在前一章已经提到,当人类逐渐变得直立并且不断地使用手和臂拿木棍和石头来进行战斗以及从事其他生活活动时,他们使用颚和齿就会越来越少。于是上下颚及其肌肉通过不使用大概就要缩减,而牙齿通过尚未十分理解的生长相关原理和生长经济原理大概也要缩减;因为我们随处可以看到,凡是不起作用的部分都要缩小。通过这样的步骤,人类男女的颚和齿的原始不相等性,最终就会消除。这一情况同许多雄性反刍动物的情况差不多是相似的,反刍动物的犬齿已缩小成仅仅是一种残迹,或竟消失,这显然是角的发达的结果。由于猩猩和大猩猩雌雄二者在头骨方面的重大差异同其雄者巨大犬齿的发达存在着密切关系,所以我们可以推论,人类早期祖先的颚和齿的缩小一定会引起他们的面貌发生最显著而有利的变化。

同女人比较起来,男人的体格较大、体力较强,而且双肩较阔,肌肉较发达,身体轮廓较粗壮,更为勇敢,更为好斗,所有这些主要都是来自其半人男性祖先的遗传。然而,在人类长期的未开化期间,由于最强壮而且最勇敢的男人无论在一般生存斗争还是在夺妻斗争中均获得成功,上述性状大概会被保存下来,甚至会被增大;这种成功大概还会保证他们比其较劣的同伴留下大量的后代。男人最初获得较强的体力大概不会是由于下述的遗传效果所致,即男人为了自己和家庭的生计要比女人付出更强的劳动;因为,在所有未开化的民族中女人也要被迫劳动,其强度至少和男人的一样。凭战争来占有妇女,在文明人中早已停止了;另一方面,按照一般规律,男人势必比女人付出更强的劳动来维持其共同的生活,这样,他们的较强体力大概会保持下来。

男女心理能力的差异

关于男女之间这种性质的差异,性选择大概起了高度重要的作用。我知道有些作者怀疑任何这等差异是否经过遗传而来的;但是,根据具有其他第二性征的低于人类的动物来类推,上述情况至少是可能的。没有人会争论,公牛和母牛、公野猪和母野猪、公马和母马,在性情方面彼此之间都不相同,而且正如动物园管理员所熟知的那样,大型猿类雌雄二者的性情也彼此不同。女人和男人的气质似乎也不相同,这主要表现在她们较多的温柔和较少的自私;甚至未开化人也是如此,在芒戈·帕克所写的《旅行记》的著名一节中以及在许多其他旅行者的叙事中均有这样记载。女人由于她的母性本能,对其婴儿把这等属性发扬到极端的程度,所以她们把这等属性扩展到同群之人是很可能的。男人是另外男人的竞争对手;喜欢争胜,这就会引起野心,而野心非常容易发展成利己主义。后面这等属性似乎是他所具有的天然的而且不幸是生来就有的权利。一般承认,女人所具有的直觉能力、迅速知觉的能力、恐怕还有模仿的能力,都比男人强得多;但是,至少有些这等官能乃是较低种族的特征,因而也是过去文化较低状态的特征。

男女智力的主要差别在于男子无论干什么事,都比女人干得好——无论需要深思、理性的,还是需要想象的,或者仅仅使用感觉和双手的,都是如此。如果列出两张表,载入在诗歌、绘画、雕塑、音乐(包括作曲和演奏)、历史、科学以及哲学诸方面的成就最杰出的男人和女人,每一门为10名,即可看这两个表将无法进行比较。高尔顿先生在其《遗传的天才》那一著作中,对“平均离差法则”(1aw of the deviation from average)做过充分的说明,我们根据这一法则可以推论,如果男人在许多智力活动方面都优于女子,则男子的心理能力一定高于女子。

在人类的半人祖先中,以及在未开化人中,男人之间为了占有女人进行了许多世代的斗争。但是仅恃体大力强,很少能取胜,除非同勇敢、坚忍以及不挠的精力结合起来,才能奏效。关于社会性的动物,幼小的雄者在赢得一个雌者之前,势必通过多次争斗,而且较老的雄者也势必重新进行战斗才能保持住它所占有的雌者。在人类的场合中,男人还势必保卫其占有的女人及其子女不受所有种类的敌者为害,同时还得为大家的共同生存去狩猎。但是,为了成功地避免敌害或向它们进攻,为了捕获野生动物,为了制造武器,就需要较高的心理官能、即观察、理解、发明或想象的帮助。这种种官能在男子成年期间不断受到检验和淘汰;在这同一期间,这等智力通过使用进而得到加强。因此,按照常常提到的那一原理,我们可以预期这等智力至少倾向于在相应的男子成年期间主要向男性后代传递。

那么,如果两个男人进行竞争,或者一个男人同一个女人进行竞争,而且双方所具有的每一种心理属性都是同等完善的,那么倘一方具有较高的精力、坚持力和勇气,则这一方一般就会在各种事务中领先并占有优势。⑴所以说他有天才——因为一位大权威曾经宣称,天才就是耐力;从这种意义来说,耐力就意味着不屈不挠的坚持。但这种对天才的见解恐怕还有不足之处;因为,如果没有想象和理解的较高能力,就不能在许多问题上得到卓越的成功。后面所说的这等官能以及前面所说的那些官能在人类中是通过性选择——即通过敌对的雄者之间的斗争、而且部分地通过自然选择——即通过在一般生存斗争中获得成功而发达起来的;由于这两种争斗都是在成熟期间进行的,所以,这一时期所获的性状传递给雄性后代的比传递雌性后代的更加充分。

这同下述观点显著符合,即,人类许多心理官能的变异和加强都是通过性选择来完成的,第一,这等心理官能的大量变化显然发生于青春期,⑵第二,阉人的这等心理官能终生处于劣势。这样,男人终于要变得优于女人。幸而性状向雌雄双方同等传递的法则通行于哺乳类;否则男人的心理禀赋可能远远高出女人之上,就像雄孔雀的装饰性羽衣优于雌孔雀的那样。

必须记住,雌雄任何一方在生命晚期获得的性状,都有在那一时期传递给同一性别的倾向,而在生命早期获得的性状则有传递给雌雄双方的倾向,这虽然是一般规律,但并非永远都能适用。如果这一规律永远适用,我们便可断言(但我已超出了我的讨论范围),男孩和女孩的早期教育的遗传效果大概会同等地向男女双方传递;所以男女双方心理能力现今这样的不相等并不会由于早期教育的相似过程而被抹去;而且这种不相等也不是由于早期的不相似教育而形成的。因此,要使女人达到男人同样的标准,就应该在她们接近成年时锻炼其精力和坚忍精神,而且运用其理解力和想象力以达到最高水平;于是,她大概可以把这等属性主要传递给其成年的女儿。然而,不是所有女人都能提高到这样的水平,除非具有上述健全美德的女人在许多代中都能婚嫁,而且比其他女人生下数量较多子女。至于上面所说的体力,现今已用不到它去进行夺妻斗争了,这种选择方式已成过去,但是,在男子成年期,他们一般还要进行剧烈的争斗以维持其本身和家族的生存;这就倾向于把他们的心理能力保持下来,甚至增强,其结局便形成了男女之间现今这样的不相等性。⑴

声音和音乐能力

在四手类的某些物种中,成年的雌雄二者之间在发音能力方面以及在发音器官的发达程度方面都有重大差异;人类似乎也从其早期祖先遗传了这种差异。成年男人的声带约比女人和小孩的长三分之一,去势对人类发生的效果和对低于人类的动物发生的效果一样,因为这种效果“抑制了甲状腺的显著生长,等等,而‘声带’的延伸正与甲状腺的生长相伴随”。⑵关于男女之间这种差异的原因,我在前一章曾谈到雄者在爱情、愤怒和嫉妒的激动下长期连续使用发音器官的可能效果,此外我还无可补充。按照邓肯·吉布(Duncan Gibb)的说法,⑶声音和喉头的形状在人类的不同种族中是不同的;但是,据说鞑靼人、中国人等,其男人的声音同女人的声音不像大多数其他种族男女之间的这种差别那样大。

歌唱和演奏音乐的能力及其爱好,虽然不是人类的一种性征,却不可置之不论。所有种类的动物发出的声音虽有许多用途,但有一个强有力的事例可以说明,发音器官的最初使用及其完善化是同物种的繁殖有关联的。昆虫类以及某些少数蜘蛛类是最低等的动物,它们故意地发出声音;这种发音一般是借助于构造美丽的摩擦发音器官来完成的,而这种器官往往只限于雄者所有。这样发出的声音是由有节奏地反复同一音调构成的⑴,我相信在所有场合中都是如此;这种音调有时甚至使人类感到悦耳。其主要的、在某些场合中唯一的目的在于召唤或魅惑异性。

据说在某些场合中只有雄鱼在繁殖季节才发出声音。一切呼吸空气的脊椎动物均须具有一种吸入和呼出空气的器官,同时还需具有一根在一端可以关闭的气管。因此,当这一纲的原始成员强烈激动时,它们的肌肉就要剧烈收缩,毫无目的的声音几乎肯定会由此发生;这等声音如果被证明在任何方面有所作用,由于完全适应的变异得到保存,它们大概就会容易地被改变或加强。呼吸空气的最低等动物为两栖类;在这类动物中,蛙类和蟾蜍类都有发音器官,在繁殖季节它们不断地使用这等器官,而雄者的发音器官往往比雌者的更加高度发达。在龟类中只有雄者才能发音,而且仅在求偶季节如此。雄鳄鱼在求偶季节也吼叫。众所周知,鸟类把它们的发音器官用做求偶手段的是何等之多;而且有些物种还会演奏所谓的器乐。

在这里我们特别关心的是哺乳类,在这一类动物中,几乎所有物种的雄者在繁殖季节比在任何其他时期更加常常使用它们的声音;有些物种除在这一季节外绝不发音。另外有些物种,其雌雄二者或只是雌者使用它们的声音作为求偶的召唤。鉴于这等事实,以及某些雄性四足兽的发音器官在繁殖季中永久地或暂时地比雌者的发音器官更加发达得多;同时鉴于在大多数较低等的动物纲中,雄者的发音不仅用来召唤雌者而且用来刺激或魅惑雌者,那么,要说我们至今还没有掌握任何良好的证据来阐明雄性哺乳动物使用这等器官来魅惑雌者,那就真是一件怪事了。美洲卡拉亚吼猴恐怕是一个例外,同人类近似的敏长臂猿也是如此。这种长臂猿的声音极高,不过好听。沃特豪斯(Waterhouse)说⑵,“其音阶的上下之差永远正好是半音;我确信其最高音至最低音恰为八音度。音调非常悦耳;除了它的声音过高外,我不怀疑一位好提琴家大概能够正确地奏出长臂猿所作的曲调。”然后沃特豪斯记出其音符。欧文教授是一位音乐家,他证实了以上的叙述,并且说道,“在野生的哺乳动物中只有长臂猿可称为能歌唱”,但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它们在歌唱之后,似乎非常激动。不幸的是,在自然状况下从来没有对它的习性进行过观察,但从其他动物来类推,它在求偶季节格外运用其音乐能力。

在能歌会唱的属中,这种长臂猿不是唯一的物种,因为我的儿子弗朗西斯·达尔文(Francis Darwin)在伦敦动物园中用心地听过银灰长臂猿(H.leuciscus)的歌唱,这个乐章由三种音调组成,其音程真正是音乐的,而且具有清楚的音乐调子。还有更为奇怪的事情,某些啮齿类会发出音乐的声音。常常提到有能歌唱的鼠,而且被展览过,不过一般猜测这是欺骗。然而,我们终于得到了著名观察家洛克伍德(Lockwood)牧师⑶对一个美洲物种的音乐能力所作的清楚记载,这个物种就是西洋鼠(Hesperomys cognatus),属于和英国鼠不同的一个属。这个小动物养于拘禁之中,反复地听到它的演奏。它演奏的有两支主要歌子,在其中的一支歌子中,“最后一小节屡屡延长为两三个小节;它有时把C高音和D音变为C本位音和D音,然后用柔和的颤音唱出这两个音调,片刻之后,以快速的C高音和D音来作结束。其半音之间的界限有时是很明显的,而且善听之耳容易加以区别。”洛克伍德先生把这两支歌子记入乐谱,而且补充说道,这种小鼠“虽无节奏感,却能保持B调(降两个半音),而且严守主调”。……“其柔和清脆的声音非常正确地降下一音阶;然后在结束时再度抬高转为C高音和D音的急速颤声。”

一位批评家问道,人类之耳(他还应加入动物之耳)何以能够通过选择而适应去辨别音乐的声调。但是,这一发问表明了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还有某种混淆不清之处,所谓噪音乃是对各个不同乐段的若干空气“单振动”同时存在所产生出来的感觉,各个单振动的中断如此屡屡发生,以致无法觉察到它的分别存在。噪音和音乐声调的差别仅仅在于噪音的振动缺少连续性,且各个振动之间缺少和谐性。这样,耳就能够辨认噪音——每一个人都承认这种能力对一切动物的高度重要性,因此耳对音乐声调也一定能够有所感觉。甚至在等级很低的动物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有关这种能力的证据:例如,甲壳类具有不同长度的听毛(auditory hairs),如果奏出适当的音乐声调,可以看到听毛就会振动。⑴在前一章已经提到,关于蚊类触角上的毛,也做过同样的观察。优秀的观察家们曾经断定,音乐对蜘蛛有吸引力。有些狗听到特殊的音调就要吠叫,⑵这也是众所熟知的。海豹显然欣赏音乐,“古人对海豹的这种爱好是非常熟悉的,而且在今天猎人还常常利用这一点”。⑶

因此,仅就对音乐声调的感觉而言,无论在人类的场合中,还是在其他动物的场合中,似乎都不存在特殊的难题。海伦赫支根据生理学的原理来说明和谐音为什么是悦耳的,而不和谐音为什么是不悦耳的;但这同我们的讨论关系不大,因为和谐的音乐乃是晚近的发明。同我们的讨论关系较多的乃是悦耳的音调,按照海伦赫支的说法,为什么要使用音阶的音符也是可以理解的。耳可以把所有声音分析为合成这等声音的单振动,虽然我们对于这种分析并不自觉。在一种音乐声调中最低的音一般占主位,其他较不显著的音为第八音,第十二音,第十六音,等等,所有这等音都是同基础主音相和谐的;音阶中的任何两个音共同都有许多这等和谐的陪音。于是,情况就似乎相当清楚了:如果一个动物总是准确地唱同一支歌,那么它就要接连地使用那些共同具有许多陪音的音调——这就是说,这个动物为它的歌唱大概会选用属于人类所使用的音阶的那些音调。

但是,如果进一步追问,具有一定顺序和节奏的音乐调子为什么能使人和其他动物感到愉快,我们所能举出的理由不会超出为什么一定的味道可以悦口而且一定的气味可以悦鼻。根据这等声音是由许多昆虫类、蜘蛛类、鱼类、两栖类以及鸟类在求偶季节发出的,我们可以推论这等声音确能使动物感到某种愉快;因为,除非雌者能够欣赏这等声音,而且受到它的刺激或魅惑,否则雄者不屈不挠的努力以及往往只是雄者才具有的这种复杂构造大概就是无用的了;但这是不可相信的事。

一般认为,人类的歌唱乃是器乐的基础或起源。由于欣赏音乐以及产生音乐调子的能力就人类的日常生活习性而言都是一点也没有用处的才能,所以必须把它们列为人类禀赋中最神秘的一种。人类的所有种族、甚至未开化人都有这等才能,虽然是处于很原始的状态;若干种族爱好什么样的音乐却如此不同,以致我们的音乐不会使未开化人感到有趣,而他们的音乐大多数则使我们感到讨厌和索然寡味。西曼(Seemann)在一些有关这个问题的有趣评论中⑴怀疑到,“甚至在西欧诸民族中,某一个民族的音乐是否会按照同样的意义被其他民族所理解,虽然它们交通紧接,来往频繁,关系密切。愈向东行,我们便会发现那里肯定有不同的音乐语言。欢乐的歌唱以及舞蹈的伴奏已不像我们那样地使用大调(major keys),而总是使用小调。”无论人类的半动物祖先是否像能够献唱的长臂猿那样地具有产生音乐调子、因而无疑具有欣赏音乐调子的能力,我们知道人类在非常远古的时期就有这等才能了。拉脱特描述两支由骨和驯鹿角制成的长笛,这是在洞穴中发现的,其中还有燧石具以及绝灭动物的遗骸。唱歌和跳舞的艺术也是很古老的,现在所有或几乎所有人类最低等的种族都会唱歌和跳舞。诗可以视为由歌产生的,它也是非常古老的,许多人对于诗发生在有史可稽的最古时代都感到惊讶。

我们知道,完全缺少音乐才能的种族是没有的,这种才能可以迅速地而且高度地得到发展,例如霍屯都人和黑人都可以成为最优秀的音乐家,虽然他们在其家乡所演奏的没有一种可以称为音乐的。然而,施魏因富特却喜欢他在非洲腹地所听到的一些简单的曲调。不过人类的音乐才能处于潜伏状态一点才不奇怪:有些鸟类的物种生来就不鸣唱,但把它们教会并不十分困难;例如,有一只家麻雀学会了红雀的鸣唱。由于这两个物种的亲缘是密切接近的,都属于燕雀目,这个目包括了世界上几乎所有能鸣唱的鸟,所以麻雀的某一个祖先可能就是能鸣唱的。更加值得注意的是,鹦鹉所属的类群不同于燕雀类,且其发音器官具有不同的构造,它不仅可以学会说话,而且可以学会吹奏人类所制的曲调,所以它一定有某种音乐才能。尽管如此,倘假定鹦鹉来源于某一个能鸣唱的祖代类型,未免还是过于轻率了。可以举出许多事例来表明,原本适于某一目的的器官和本能竟用于另一截然不同的目的。⑵因此,人类未开化种族所具有的高度发达的音乐能力,或是由于人类半动物祖先演奏某种粗略形式的音乐,或是单纯地由于它们获得了适于不同目的的适当的发音器官。但是,在后一场合中我们必须假定他们已经具有对音调的一定感觉,上述鹦鹉的情况就是这样,恐怕还有许多动物也是如此。

音乐可以激发人类的各式各样的情绪,但不是恐怖、畏惧、愤怒等那样激烈的情绪。它能唤醒温柔而怜爱的优雅感情,由此很容易变为虔诚。在中国的编年史中写道,“闻乐如置于天上。”它还能激起我们的胜利感以及光荣地进行战争的热情。这等强有力的和交集的感情可以充分地引起崇高感。正如西曼博士所观察的,一曲音乐比若干页文章更能把我们的强烈感情凝聚起来。当雄鸟倾吐其全部歌唱,与其他雄鸟竞争,以吸引雌鸟时,其感情同人类所表现的大概差不多是相同的,不过远远不及人类情感那样强烈,那样复杂而已。在我们的歌曲中爱情依然是最普通的主题。赫伯特·斯宾塞说:“音乐可以激发潜伏的情感,我们既不能想象其存在,又不知其意义;或者,如里克特(Richter)所说的,音乐告诉我们的事情是未曾见到的,而且今后也不会见到。”相反,当演说家感到并表达强烈的情绪时,甚至在普通谈话中,也会本能地使用音乐的调子和节奏。非洲黑人当激动时会突然大声歌唱;“另外的人则以歌作答,于是大家用低沉的声音齐声合唱,好像受到音乐之波的触击一般”。⑴即使猴类也会用不同的音调来表达强烈的感情——用低音来表达愤怒和急躁——用高音来表达恐惧和痛苦。⑵由音乐所激发的或由演说的抑扬声调所表达的情感和观念,从其模糊不清、但深远的性质来考虑,颇似在心理上返归悠久过去时代的情绪和思想。

如果我们可以假设人类的半动物祖先在求偶季节会使用音乐的声调和旋律,那么,有关音乐以及热情讲话的所有上述事实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可以理解的了;其实,所有种类的动物在这个季节不仅会由于爱情而激动,也会由于嫉妒、竞争以及胜利的感情而激动。根据基础深厚的遗传的联想原理,音乐的调子大概会模糊不定地唤起悠久过去时代的强烈情绪。由于我们有各种理由可以设想,有音节的语言是人类所获得的最晚的、肯定也是最高的一种艺术,同时由于产生音乐声调和音乐旋律的本能力量在低等动物的系列中已经得到了发展,所以,如果我们还承认人类的音乐能力是从热情洋溢的讲话发展起来的,那就完全同进化原理背道而驰了。我们必须假定演说的韵律和抑扬声调是来源于以前发展起来的音乐能力。⑶这样,我们便能理解音乐、舞蹈、歌唱以及诗歌怎么会是从如此古老时代发展而来的艺术。甚至可以进一步说,如前章所述,我们相信音乐的声调是语言发展的基础之一。⑷

由于几种四手类动物雄者的发音器官比雌者的发达得多,而且由于一种长臂猿——类人猿的一种——可以发出全部八音度的音调,或者可以说他们会歌唱,所以,人类的祖先,或男或女,或男女双方,在获得用有音节的语言来表达彼此爱慕之情的能力以前,大概会用音乐的声调和韵律来彼此献媚的。关于四手类动物在求偶季节使用声音的情况,我们所知者如此之少,以致没有方法去判断最初获得歌唱习性的,究竟是人类的男性祖先,还是女性祖先。一般都认为妇女的声音比男子的更甜蜜,仅用这一点作为判断的依据,我们可以推论妇女最先获得了音乐的能力,以便吸引男性⑴。但是,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也是发生在很久以前,那时我们的祖先还没有十足地变成人类,而且也没有把妇女仅仅当做有用的奴隶来对待。热情洋溢的演说家、诗人以及音乐家用其变化多端的乐音以及抑扬的声调激起了听众的最强烈情绪,那么,毫无疑问,他所使用的方法同其半动物祖先很久以前在求偶和竞争期间用以激发彼此热情的方法是没有什么两样的。

美对决定人类婚姻的影响

在文明生活中,男人在选择妻子时大部分要受到对方外貌的影响,但决非全部都如此;不过我们所讨论的主要是原始时代,而我们判断这个问题的唯一方法只能去研究现存的半文明民族和未开化民族。如果这样能够阐明,不同种族的男人喜爱具有种种特点的女人,或者不同种族的女人喜爱具有种种特点的男人,那么我们势必去研究这种选择实行许多代以后,按照通行的遗传方式,是否会对这个种族的男女任何一方或双方产生任何可以觉察的效果。

最好先稍微详细地说明一下未开化人对其个人的容貌是非常注意的。⑵众所周知,他们热心于装饰;一位英国哲学家甚至主张,衣服最初的制作乃是为了装饰,而不是为了取暖。正如魏采教授所说的,“无论多么贫穷和悲惨的人,都以装饰自己为乐”。下述情况足以表明南美的裸体印第安人在装饰自己方面是很奢侈的:“一个高个子的男人艰苦地工作两周所得才能换得用来涂身的红色‘奇卡’(chica)颜料”。⑶驯鹿时期(Reindeer period)⑷的欧洲古代野蛮人把他们碰巧找到的任何发亮的或特别的物品都带回洞中。今天各地的未开化人还用羽毛、项圈、臂钏、耳环等物来打扮自己。他们用最多种多样的方式来涂饰自己。正如洪堡(Humboldt)所观察的,“如果对涂身的民族就像对着衣的民族那样,进行相同的考察,大概可以发觉最丰富的想象力和最多变的趣味创造了涂饰的流行样式,就像创造了服装的流行样式那样”。

在非洲有一个地方的人把眼睑涂成黑色;另一个地方的人把指甲染为黄色或紫色。还有许多地方的人把头发染上各种颜色。不同地方的人把牙齿染成黑的、红的、蓝的,等等,在马来群岛,人们认为牙齿“如果白的像狗牙那样”简直是可耻。北自北极地区,南至新西兰,没有一处大地方的土人不文身的。古代的犹太人和布立吞人都实行文身。在非洲也有些土人文身,但那里最普通的风俗却是,在身体各部割一些伤口,然后在伤口上擦盐,使成疣状物;苏丹的科尔多凡人(Kordofan)和达尔福尔人(Darfur)把这种疣状物视为“最富魅力的容姿”。在阿拉伯各国,凡双颊“或鬓角没有伤疤的”⑴不能叫做完全的美人。在南美,正如洪堡所说的,“如果母亲没有使用人工的方法把孩子的小腿按照该地的流行样式改变形状,她就要受到对孩子不关心的责备”。在新世界和旧世界,往昔于婴儿时期就把头骨弄成奇形怪状,现在还有许多地方依然如此,而这种毁形却被视为一种装饰。例如,哥伦比亚(Colombia)的未开化人⑵把非常扁平的头视为“美的必不可少的部分”。

在各个地方,对头发的梳理都特别注意;有的任其充分生长,以至触及地面,有的梳成“紧密而卷曲的拖巴头,巴布亚人把这种发式视为骄傲和光荣”。⑶在北非,“一个男子完成其发式的时间需要8~10年”。另外一些民族却实行剃光头,南美和非洲一些地方的人,甚至把眉毛和睫毛都拔掉。上尼罗河地方的土人把四个门牙敲掉,说,他们不愿同野兽相像。更向南行,巴托卡人(Batokas)只敲掉上边的两个门牙,正如利文斯通所说的⑷,这使其面貌可憎,由于其下颚突出之故;但这些人却认为门牙最不雅观,当看到一些欧洲人时,便会喊出,“瞧大牙呀!”酋长塞比图尼(Sebituani)曾试图改变这种风气,但失败了。非洲和马来群岛各地的土人把门牙锉尖,就像锯齿那样,或者在门牙上穿孔,把大头针插入。

在我们来说,赞人之美,首在面貌,未开化人亦复如此,他们的面部首先是毁形的所在。世界所有地方的人都有把鼻隔穿孔的,也有把鼻翼穿孔的,但比较少见;在孔中插入环、棒、羽毛或其他装饰品。各地都有穿耳朵眼的,而且带上相似的装饰品,南美的博托克多人(Botocudos)和伦瓜亚人(Lenguas)的耳朵眼弄得如此之大,以致下耳唇会触及肩部。在北美、南美以及非洲,不是在上嘴唇就是在下嘴唇穿眼,博托克多人在下嘴唇穿的眼如此之大,以致可以容纳一个直径4英寸的木盘。曼特加沙写过一项令人惊奇的记载说:一位南美土人因卖掉他的“特姆比塔”(Tembeta)——一块插入唇孔的着色大木片——而感到羞愧,并且因此引起了对他的嘲笑。中非妇女在下嘴唇穿孔,还要安上一块晶体,在说话时由于舌的转动,这块晶体“也随着颤动,其可笑之状简直无法形容”。拉图卡族(Latooka)的酋长夫人告诉贝克爵士说,“如果贝克夫人把下颚的四个门牙拔掉,并且在下嘴唇装上一个尖而长的发亮晶体,就可大增其美”。⑸更向南行,玛卡洛洛族(Makalolo)在上嘴唇穿孔,并且在孔中插入一个大型的金属环和竹环,这种环叫做“陪尔雷”(pelelé)。“这使一位妇女的嘴唇突出于鼻尖以外达2英寸,当这位妇人发笑时,由于肌肉的收缩,竟把上嘴唇抬高到双眼之上。有人问年高德劭的酋长秦苏尔第(Chinsurdi),妇女们为什么戴这些东西?他对这样愚蠢的问题显然感到惊异,答道:那是她唯一所有的美丽东西;男人有胡须,女人却没有。如果不戴上“陪尔雷”,她将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啊?她的嘴像男人,却又没有胡须,她大概完全不是一个女人了。”⑴

身体的任何部分,凡是能够人工变形的,几乎无一幸免。其痛苦程度一定达到顶点,因为有许多这样的手术需费时数年才能完成,所以需要变形的观念一定是迫切的。其动机是各式各样的;男人用颜色涂身恐怕是为了在战斗中令人生畏;某些毁形,或同宗教仪式有关,或作为发育期的标志,或表示男子的地位,或用来区别所属的部落。在未开化人中,相同的毁形样式流行既久⑵,因此,无论毁形的最初原因为何,很快它就会作为截然不同的标志而被重视起来。但是,自我欣赏、虚荣心以及企图博得赞美似乎是最普通的动机。关于文身,新西兰的传教士告诉我说,他们曾试图劝说一些少女戒绝此事,她们答道,“我们必须在嘴唇上稍微划上几条线,否则在我们长大以后就会变得十分丑陋”。关于新西兰的男子,一位最有才华的判断者说道,“在脸部刺上优美的花纹,乃表示青年们的大野心,这使他们对妇女有吸引力,还使他们在战斗中显得威风”。⑶在前额刺上一颗星,在颊部刺上一个斑点,都被非洲一个地方的妇女视为不可抗拒的魅力。⑷在世界大部分地方,但非全部地方,男人的装饰都过于女人,而其装饰方式也往往不同;有时女人几乎一点也不装饰,但这种情形并不多见。由于未开化人的妇女必须从事最大部分的劳动,而且由于不允许她们吃最好的食物,所以不允许她们得到或使用最优良的装饰品,是同人类所特有的自私性相一致的。最后,正如上述所证明的,值得注意的一个事实是,在改变头部形状方面,在头发的装饰方面,在用颜色涂身方面,在文身方面,在鼻、唇或耳的穿眼方面,以及在拔除或锉磨牙齿方面等等,世界上相距辽远的地方现在都通行着或长久以来就通行着相同的样式。要说如此众多民族所实行的这等风俗应该是由于来自任何共同起源的传统,都是极其不可能的。这表明人类心理是密切相似的,无论他们属于什么种族都是如此,正如舞蹈、化装跳舞以及绘制粗糙的画是最普遍的习俗一样。

关于未开化人赞赏各式各样的装饰品以及我们视为最难看的毁形,即如上述,现在我们再看一看女人的外貌对男人究竟可以吸引到怎样程度,还有,他们的审美观念是什么。我曾听到有人主张未开化人对他们的妇女的美漠不关心,而仅把她们当做奴隶来评价;因此,最好注意到这一结论同妇女喜欢装饰自己和妇女具有虚荣心是完全不相符的。伯切尔(Burchell)⑸做过一项有趣的记载:布西(Bush)部落⑹的妇女大量使用油脂、红赭石以及闪闪发光的粉,“如果她的丈夫不很富有,将会因此而破产”。她“还表现有很大的虚荣心,而且她的优越意识也是非常明显的”。温伍德·里德先生告诉我说,非洲西海岸的黑人常常讨论他们的妇女的美。有些优秀的观察家们认为可怕的杀婴恶习的部分原因在于妇女期望保持其美貌。⑴若干地区的妇女戴咒符或用迷药以博取男子的爱情;布朗先生举出4种植物,是美洲西北部的妇女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而使用的⑵。

一位最优秀的观察家赫尔恩⑶多年同美洲的印第安人生活在一起,当他谈到他们的妇女时说道,“如果问北部印第安人何为美女时,他的回答将是:宽而平的脸,小眼,高颊骨,双颊各有3或4条宽阔的黑线,低额,大而宽的下巴,隆大的钩鼻,黄褐色皮肤,而且乳房下垂及腹”。帕拉斯曾经访问过中华帝国的北部,他说,“在那里满洲式的女人是为人所爱好的,这就是说,要有宽脸、高颧骨、很宽的鼻子以及大耳朵”;⑷沃格特说,“作为中国人和日本人特征的斜眼在画上未免夸大了,其用意似乎在于“同红毛野蛮人的眼睛相比,以表示这种斜眼的美。”正如胡克(Huc)反复提到的,中国内地的人认为欧洲人很丑,因为他们的皮肤是白的,鼻子是高的。按照我们的看法,锡兰土人的鼻子远远不算太高;但“7世纪的中国人已经看惯了蒙古族的扁平面貌,对于锡兰人的高鼻子还是感到惊奇;张把他们描写为鸟喙人身之人。”

芬利森(Finlayson)在详细地描述了交趾支那(Cochin China)人之后说道,他们的圆头和圆脸为其主要特征;接着他说:“女人整个面部的圆形更为显著,她们的脸越圆被认为越美。”暹罗人的鼻子小,鼻孔远离,阔口,厚唇,面庞甚大,颧骨高而阔。所以“我们认为是美人的,在他们看来却是异乡人,这一点也不奇怪。但他们以为他们自己的妇女要比欧洲妇女漂亮得多。”⑸

众所周知,许多霍屯都人(Hottentot)妇女的臀部异常突出;这叫做臀脂过肥(steatopygous);安德鲁·史密斯爵士肯定这一特点必为那里的男子大加赞赏。⑹有一次他看到一位被视为美人的妇女,其臀部如此发达,以致坐在平地上而无法起立,她势必拖着自己前进,直至达到一个斜坡时,才能站起。在各个不同的黑人部落中,有些妇女也具有同样特点;按照伯顿(Burton)的说法,索马里男人“选择妻子的方法是,把她们排成一线,挑出其臀部最为突出者”。与此相反的形态乃是黑人最厌恶不过的。⑺

就肤色来说,芒戈·帕克的白皮肤和高鼻子受到了黑人的嘲笑,他们认为此二者皆不堪入目,而且形态奇异。反之,帕克却称赞他们的皮肤黑得光泽夺目,鼻子扁得秀丽美观,他们说这是“甜言蜜语”,尽管如此,还是给他东西吃。非洲的摩尔族(Moors)⑻看到帕克的白皮肤,“便皱起眉来,好像不寒而栗。”在非洲东海岸,黑人小孩们看到伯顿(Burton)时便大声喊叫,“看这个白人呀,他难道不像白猿吗?”温伍德·里德先生告诉我说,在非洲西海岸,黑人称赞皮肤越黑越美。按照这位旅行家的意见,他们对白皮肤感到恐怖,这可能部分地由于大多数黑人相信魔鬼和灵魂都是白色的,部分地由于他们认为白皮肤是健康恶劣的标志。

非洲大陆较南部分的班埃族(Banyai)也是黑人,但“大多数这种人的皮肤都是浅咖啡牛奶色的,在那整个区域,的确都把这种肤色视为漂亮美观的”;所以,我们在这里看到了一种不同的审美标准。卡菲尔人(Kafirs)同黑人大不相同,“除了靠近迪拉果阿湾(Delagoa Bay)的部落以外,他们的皮肤通常都不是黑色的,主要的肤色为黑与红的混合色,最普通的色调为巧克利色。暗色的皮肤由于最普遍,自然得到最高的评价。如果告诉一位卡菲尔人说,他的皮肤是浅色的,或与白人相像,这会被认为大不敬。我听说有一个不幸的男子,由于他的皮肤白皙,以致没有一个女子愿意嫁给他。”祖鲁族(Zulu)⑴的王有一徽号为“汝乃黑色者”。⑵高尔顿先生当同我谈到南非土人时说道,“他们的审美观念和我们的似乎很不相同;因为在某一个部落中,有两位窈窕淑女竟得不到土人的赞美”。

再来看看世界其他地方的情况;按照普法伊费尔夫人(Madame Pfeiffer)的材料,在爪哇,黄皮肤的、而不是白皮肤的女子被视为美人。一位男子“以轻蔑的语调谈到英国大使夫人的牙白得像狗牙一样,红润的肤色就像马铃薯花的颜色那样。”我们知道,中国人讨厌我们的白皮肤,北美土人赞美“黄褐色的皮肤”。南美的余拉卡拉族(Yuracaras)居住在东部科迪耶拉山潮湿的、森林茂密的斜坡上,皮肤色甚淡,正如他们语言所表示的其名称那样;尽管如此,他们还认为欧洲妇女远在其本族妇女之下。⑶

在北美的若干部落中,头发极长;卡特林提出一个奇妙的证据来证明在那里长头发受到何等重视,因为,乌鸦族(Crows)的酋长之所以能够被选举担任此职,是因为在该部落的男子中他的头发最长,即达10英尺7英寸。南美的亚马拉人和基切人同样也有很长的头发;福勃斯告诉我说,长头发之美受到如此高度的评价,以致把它割掉乃是所能给予他的最严厉的惩罚。无论南美或北美的土人有时为了增加头发的长度,要把纤维物质编进去。虽然头发受到这样的珍视,但北美印第安人却把脸上的毛视为“丑陋不堪”,所以每一根脸毛都被仔细地拔掉。整个美洲大陆,北从温哥华岛起,南至火地,都盛行此事。当贝格尔号舰上的火地人约克·明斯特尔(York Minster)被带回他的家乡时,那里的土人告诉他应该把脸上的那几根毛拔掉才好。有一位青年传教士同他们相处不久,他们威胁他,要把他的衣服剥光,拔掉他脸上和身上的毛,然而他的毛决不是很多。这种风气在巴拉圭的印第安人中达到了极端,以致他们把眉毛和睫毛统统拔掉,说,他们不愿同马相似。⑷

值得注意的是,全世界的种族凡是几乎完全不具有胡须的,都讨厌脸上的和身上的毛,而且尽力把它们拔光。外蒙古人是无发的,众所熟知,他们把所有散生于身体各处的毛都拔掉,波利尼西亚人、某些马来人以及暹罗人都是如此。维奇(Veitch)先生说,所有日本妇女“都对我们的连鬓胡子有反感,认为它很丑,并且叫我们把它刮掉,像日本男子那样。”新西兰人生有卷而短的胡须;然而他们以往都把脸上的毛拔掉。他们有一句谚语:“没有一个女子愿意嫁给多毛的男子”;不过新西兰人的这种风气大概已经改变了,这恐怕是由于欧洲人来到那里之故,有人向我确言,毛利人现在已对胡须加以赞美了。⑴

相反,胡须长的种族却赞美他们的胡须并对其评价很高;在盎格鲁撒克逊人中,身体的每一部分都有一个公认的价值;“失去胡须者估价为20先令,而大腿折断者仅定为20先令”。⑵在东方,男子用他们的胡须庄严地发誓。我们已经看到,非洲玛卡洛洛(Makalolo)族的酋长秦塞第(Chinsurdi)认为胡须是一种重大的装饰。太平洋的斐济人的胡须“十分茂密,这是他们最大的骄傲”,但邻近的汤加群岛(Tonga Is.)和萨摩亚群岛(Samoa Is.)的居民“却是无须的,并且厌恶毛糙的下巴”。在埃利斯群岛中,只有一个岛上的男人多须,“但对此毫不感到骄傲”。⑶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人类不同种族的审美感是何等广泛地不同。每一个民族如果达到充分进步的程度,都要雕刻他们的神像以及他们的奉若神明的统治者像,毫无疑问,雕刻师们都会尽力表达其美丽与庄严的最高理想。⑷根据这一观点,我们最好把希腊的朱庇特(Jupiter)像或阿波罗(Apollo)像同埃及或亚述的雕像加以比较;再把这些雕像同中美败壁残垣上的丑陋浮雕加以比较。

我所遇到的反对这一结论的叙述还不多。温伍德·里德先生有丰富的机会不仅对非洲西海岸的黑人进行过观察,而且对从来没有同欧洲人接触过的非洲腹地的黑人也进行过观察,然而他却相信他们的审美观念同我们的完全一样;罗尔夫斯(Rohlfs)博士写信告诉我说,泡尔奴族(Bornu)以及普洛(Pullo)部落所在地方的情况也是如此。里德先生发现他和黑人对评价当地女子的美有一致的看法,而且他们对欧洲妇女美的欣赏,同我们也是一致的。他们赞美长发,并且用人工方法使其显得茂盛;他们还赞美胡须,虽然自己胡须稀疏。什么样的鼻子最受称赞,里德先生还感到怀疑:他曾听见一个女子说,“我才不要嫁他呢,他没有生鼻子”;这表明很扁平的鼻子是不受欢迎的。然而,我们应该记住,西海岸黑人的平阔的鼻子及其突出的颚部,乃是非洲居民的例外类型。里德先生尽管有以上叙述,他还是承认黑人“不喜欢我们皮肤的颜色;他们以厌恶的神情来看我们的蓝眼睛,他们以为我们的鼻子太长,我们的嘴唇太薄。”仅仅根据对身体美的鉴赏,里德先生并不以为黑人喜欢最美丽的欧洲妇女胜过喜欢一个面貌好看的黑人女子。⑴

很久以前洪堡⑵所主张的原理说,人类赞美而且常常夸大自然给予他的任何特征,这一原理的一般正确性已从许多方面得到阐明。少须的种族把每一根胡须都拔光,而且常常把所有身体上的毛都拔掉,这一情况为上述提供了例证。在古代和近代,许多民族大大改变了其头骨形状;毫无疑问,这种习俗的风行乃是由于要夸大某种自然的和受到赞美的特点。据知,许多美洲印第安人赞美极扁的头,它们扁到这样的程度,以致在我们看来好像是白痴的头。非洲西北海岸的土人把头部压成尖圆锥形;而且经常把头发束弄在头顶,打成一个结,正如威尔逊(Wilson)博士所说的,这是为了“增加他们所爱好的圆锥形的明显高度”。若开(Arakhan)的居民赞美宽而平的前额,为了“弄成这种形状,他们在新降生的婴儿头上捆扎一块铝板。”相反,斐济群岛的土人却把“宽而十分圆的后头视为至美”。⑶

对鼻子也像对头骨一样;阿替拉(Attila)时代的古匈奴人惯于用绷带把婴儿的鼻子捆平,“为了夸大一种自然的形态”。塔希提人⑷把“高鼻子”视为侮辱的字眼,为了美观,他们把小孩的鼻子和前额压平。苏门答腊的马来人、霍屯都人、某些黑人以及巴西土人也是如此。⑸中国人的脚本来异常之小;⑹众所熟知,中国上层阶级的妇女还要把脚缠得更小。最后,洪堡以为美洲印第安人喜欢用红色涂身是为了夸大其自然的色调;直到最近,欧洲妇女还用胭脂和白色化妆品来增添其自然的鲜艳肤色;不过野蛮民族在涂饰自己时一般是否有这种意图,还是一个疑问。

就我们的服装流行式样而言,我们看到了把每一点弄到极端的完全一样的原理和完全一样的愿望;我们还表现了一样的竞争精神。但未开化人的流行式样远比我们的流行式样持久得多;当他们的身体人工地被改变之后,情况必然如此。上尼罗河的阿拉伯妇女要用三天左右的时间去整理头发;她们决不模仿其他部落,“只是彼此竞争,以求得最新颖的式样。”威尔逊博士在谈到各个美洲种族压平其头骨时,接着说道,“在革命的冲击下,可以改朝换代,消灭更为重要的民族特点,但这种习惯最难除尽而且会长久保存下去。”⑴同样的原理在育种技术上也会发生作用;于是我们便能理解那些仅仅作为观赏之用的动物和植物的种族为什么会那样异常发达,我在他处已经说明过这一点。⑵动物和植物的爱好者永远要求各种性状仅仅稍为增大而已;他们并不赞美中间的标准,他们肯定不希望他们的品种性状发生重大而突然的变化;他们所赞美的仅仅是他们所习见的那些性状,但他们热烈地希望看到各个特征稍微有一点发展。

人类和较低等动物的感觉似乎是这样构成的:它们都适于欣赏鲜艳的颜色和某些形态以及和谐的、有节奏的声音,并把这些称之为美;但为什么会如此,我们还不知道。要说在人类思想中有任何关于人体美的普遍标准,肯定是不正确的。无论如何,某些爱好经过一定时间可能是遗传的,虽然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支持这种信念;果真如此,各个种族大概都会有自己先天的审美理想标准。有人主张⑶,丑恶同低等动物的构造接近,对比较文明的民族来说无疑这是部分正确的,这些民族对理智有高度评价;但这种解释不能完全应用于所有的丑恶形态。各个种族的人都爱好他们所习见的东西;他们不能忍受任何重大的变化;但他们喜欢多样化,而且赞美各个特征不趋于极端,⑷只有适度的改变。习惯于接近椭圆形脸庞、端庄容貌、鲜艳肤色的男人们,正如我们欧洲人所知道的,称赞非常发达的这些特征。另一方面,习惯于宽脸、高颧骨、矮鼻子、黑皮肤的男人们却称赞强烈显著这等特点。毫无疑问,所有种类的性状都可能过于发达而超出美的范围之外。因此,完全的美意味着许多性状都以一种特殊方式发生改变,这在每一个种族中大概都是奇迹。正如大解剖学家比夏(Bichat)很久以前所说的,如果每一个人都是在同一个模型里铸造出来的,大概就没有美人可言了。如果所有妇女都变得像维纳斯(Venus de'Medici)那样美丽,我们将会暂时感到陶醉;但很快我们就要希求变异;一旦我们得到了变异,我们则希求看到某些性状稍微超过现在的普通标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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