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讲 公文归档
新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七章,专门就公文归
档问题作了规定。8办法》 第七章共六条,分别就及时立卷、 归档、保证归档公文齐全、完整,
便于保管利用,联合办理公文的归档, 兼职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的归档,确定保管期限, 公文
用纸和字迹材料六个方面作了原则性规定。新《办法》与 1993 年颁布的《办法》第六章相
比,内容上除了把公文销毁内容归入第八章“公文管理”而外,其他方面并无大的改变。为
了便于大家在工作中更好地把握《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公文归档工作,下面就公文归
档方面的几个主要间题作一些说明。
一、公文立着归档的范围
公文立卷归档的范围是指需要立卷归档的公文类型。按照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公文立|
卷归档的范围是:
51) 本机关发文。本机关对外的正式发文,如命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
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
《2) 本机关收文。包括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机关主管业务有关的各类公文, 下级机关报
送的各种报告、请示等,同级机关和非未属机关锯发的非杯机关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
文件
在准确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