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归档制度
为规范公文管理流程,合理归档,以备查阅,特制定此
制度。
第一条 备案范围
(一) 协议
各部门以公司名义对外签定的协议〈合同),须提交原
件 (1 份) 至行政部备案。拟备案的协议〈合同) 须完善公
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签约时间等事项。
(二) 收文
公文经领导批阅、各部门办结后,行政部根据发文机关
分类归档。主要分为市级单位文件、区委办文件、区委各部
文件、区政府办文件、区政府各部文件、管委会文件、外单
位来文等。
(三) 发文
红头文件印制后, 拟稿部门须将发文稿纸及红头文件(1
份) 提交至行政部备案。主要分为请示、函、会议纪要等。
(四) 照片
领导视察、工程建设开工(竣工)、重大企业入户、友
好交流等能够反映公司发展历程的图片资料,行政部负责整
理入册,并按要求详细记载具体内容。
第二条 备案时间
移交至行政部的备案资料应为公司当年发生的业务资
料(公历1月1日至12月31 日), 行政部须于次年 2 月至 4
月底完成备案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三条 归档要求
行政部负责对符合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并按
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