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文书材料归档制度
一、务须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种类、稿本、份数以及每
件文件的页数齐全、完整。
二、凡归档的文件材料, 须在“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
的同时按文件的保存价值〔(即永久、长期、短期) 组成保管
单位《案卷) 编目归档。
三、归档文件材料中的文件与电报应逐一分类立卷。正
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示、转发文件的批文与原
文、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不得分开立卷。
四、按年度归档的档案〈如文书、会议……档案等),
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一并归入复文件,没有复文的请示归入
请示年; 跨年度的规划归入针对的第一年; 跨年度的会议文
件归入会议开幕年,非诉讼案材料,归入结案年。
五、卷内文件必须排列有序。一般按责任者一一问题一
一时间排列,使同一文件的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
稿在后,重要文件的历次稿件依次排在定稿之后; 非诉论案
件卷,结论、决定、判决性的文件材料在前依据材料在后。
六、卷内文件,应安排列顺序逐件逐页编所在页号或件
号。即: 装订的卷,在有文字的每页文件的下面右上角,背
面左上角编全卷文件统一的顺序页号; 不装订的卷,应在每
份文件首页右上角加盖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