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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转诊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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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手 上传于:2024-04-12
双向转诊实施方案 ---- xx镇中心卫生院 为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现状,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与水平,我院与市人民医院达成双向转诊工作共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与市人民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 上转条件 除急诊抢救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将下列患者上转市人民医院进行诊疗: (一)各种损伤(工伤、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烧、烫伤)等伤情严重或较重者; (二)各种急性中毒(毒物、毒气、毒品等)症状严重或较重者; (三)各种原因致大出血、咯血者; (四)急、慢性疾病,病情较重者; (五)诊断不明确或常规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 (六)住院手术病例; (七)甲乙类传染病及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人和丙类传染病人; (八)精神障碍疾病的急性发作期病例; (九)患恶性肿瘤需要化疗和住院治疗的患者; (十)其他原因不能处理的病例。 三、下转条件: 市人民医院应将下列患者下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具备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后续治疗和康复: (一)各种危、重症患者经救治后病情稳定或缓解进入疗养康复期者; (二)诊断明确,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患者; (三)各种恶性肿瘤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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