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设计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薪酬释义:
薪酬是对员工为医院所做出贡献和付出努力的补偿,同时体现工作性质、员工的技能与经验。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XXX(以下简称医院)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目的:
适应医院发展的要求,使员工能够与医院共同分享发展所带来的收益,把短期收益、中期收益与长期收益有效结合起来,增强薪酬的激励性,以达到医院吸引人才,留住、激励人才的目的。
第四条基本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按劳计酬,以体现外部公平、内部公平和个人公平,在确定员工薪酬时以岗位特点、个人能力、工作业绩及行业薪酬水平为依据,同时适当拉开差距。
(二)经济性原则:薪酬水平与整个医院的经营业绩紧密联系,将员工的部分收入随医院的当期效益情况浮动。
(三)激励性原则:薪酬以增强工资的激励性为导向,通过岗位工资晋级和奖金的设置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四)竞争性原则:通过对薪酬相对值的调整,使医院在吸引外部人才方面具有一定的竞争力。
(五)适应性原则:员工薪酬的水平要与行业及医院自身的特点相适应。
第五条薪酬体系:
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医院薪酬体系为岗位绩效工资制。
第二章工资结构
第六条员工工资的结构基本由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附加工资+奖金。
由于员工所在部门的不同,工作责任和性质也不一样,所以,工资的发放也不一样。
2.1 基本工资
第七条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员工,其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年功工资和技能工资组成。
第八条岗位工资反映岗位的工作性质、责任、工作强度与难度等因素,是根据员工的岗位相对价值确定的工资单元。
第九条岗位工资的分类:
(一)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将医院的所有工作岗位分成管理职系、医管职系、医务职系、医技职系、药学职系、护理职系、行政职系、后勤职系和财务职系,一共九个职系,其中管理职系包括高层正职、高层副职、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四个细分职系。
(二)为反映不同岗位的价值差异和体现公平,每个职系中,根据岗位评价的薪点分布,将同一职系中不同的岗位分为不同的职类(A、B、C、D、E、F等),代表岗位由高到低的相对价值差异(见附录2),人力资源部根据医院的发展和各岗位性质的变化对岗位的职类提出调整建议,经院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三)为体现相同岗位上不同能力和水平的员工个人价值差距和给员工提供合理的晋级空间,每个职系中的职类从低到高均分为九个档次,形成医院的岗位工资体系。
第十条岗位工资的确定
符合任职最低要求条件的员工工资,按所在职系职类对应岗位工资的高于最低档一档起薪。对于不符合任职最低要求条件的员工,调整其技能工资,岗位工资不作调整。独立核算科室科主任和副主任岗位工资根据科室规模(所辖床数)确定起薪。
图表 1独立核算科室主任和副主任岗位工资起薪档表
床数
起薪档位
N≦20
最低档
2040
高于最低档二档
第十一条岗位工资的用途:
岗位工资作为以下项目的计算基数:
(一)事病假工资计算基数;
(二)外派受训人员工资计算基数;
(三)其他计算基数。
第十二条岗位工资的调整:
根据医院上一年的经营绩效表现,进行岗位工资的调整,每档调整幅度为0~25%。
第十三条年功工资的确定:
年功工资是对员工对医院的忠诚、工作经验积累的价值认可,年功工资依据员工的外部工龄和本院工龄确定,工龄以每年12月31日为界限计算到年。
第十四条技能工资:
员工技能工资主要是体现员工所具备的学历和职称的差异。
2.2 附加工资
第十五条员工附加工资:
附加工资,由医院规定的工作保障等决定的工资单元,包括岗位津贴、夜班费、加班工资、福利、带薪休假、住房公积金、保险等。
第十六条岗位津贴:
体现员工所处岗位因工作时间、工作性质和工作风险产生的价值。
第十七条夜班费:
体现员工非正常工作时间的报酬,根据员工夜班次数发放。
第十八条加班工资:
体现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范围以外为医院做出贡献时,应该得到的报酬。
第十九条福利:
福利是医院为员工提供的除工资与奖金之外的工资性待遇,福利主要以物资或货币形式进行发放,具体分为
(一)节日津贴:逢春节、元旦、中秋节发放不低于100元的实物或过节费。
(二)劳保用品:医院免费为正式员工提供统一的工作服及特殊岗位员工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二十条带薪休假
带薪休假是一种奖励性质的附加福利,不含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医院员工享有情况如下:
图表 2带薪休假天数表
职系职类
高层管理及15年以上工龄员工
10~15年工龄
5~10年工龄
5年以下工龄
享有天数
10
8
5
2
带薪休假只有年度考核为中及以上的员工才能享有,由医院按照上一年的考核结果来确定具体的休假安排。
第二十一条保险:
医院根据国家要求、员工的岗位性质,结合医院实际为员工投不同的险种。
第二十二条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由医院与员工各承担一部分。具体数额参见国家有关规定和省XXX相关政策。
2.3 奖金
第二十三条奖金:
主要包括月度绩效工资、年度绩效工资、月度经营绩效工资、半年度经营绩效工资、特殊贡献奖、优秀部门奖。其中特殊贡献奖为不定期奖。
第二十四条月度绩效工资:
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员工,其月度绩效工资根据岗位所处的不同职系,按不同比率的岗位工资作为奖金基数。
依据医院月度综合效益和员工的月度考核结果确定,按月度发放,计算公式为:
员工月度绩效工资=岗位工资×月度绩效工资基数系数×部门月度考核系数×个人月度考核系数×月度效益调整系数
医院院长与党委书记由于没有考核主体,绩效工资计算为:
绩效工资=岗位工资×月度绩效工资基数系数×医院月度效益调整系数
其中:医院月度效益调整系数=本月实现利润/计划同期实现利润
第二十五条年度绩效工资:
年度绩效工资,是员工共享医院经营成果而设立的奖项。
医院员工年度效益奖与员工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在医院工作不满一年的新进员工年终效益奖按月计算:
员工年度绩效工资=岗位工资×年度绩效工资基数系数×年度效益调整系数×部门年度考核系数×个人年度考核系数
第二十六条月度经营绩效工资:
月度经营绩效工资为科室二次分配奖金,医院根据科室经营结果,按照一定比例发放经营绩效工资金总额,具体分配方案由各科室自行决定。
适用范围为各利润中心、能够独立核算的科室。
月度经营绩效工资奖金总额计算公式:
月度经营绩效工资=(月度经营收入总额-月度经营成本总额)×I %
其中I%为发放比例,由财务中心根据医院整体经营状况确定。
月度经营收入总额小于月度经营成本总额的科室不发放月度经营绩效工资,也不在其他奖项和收入中扣除。
第二十七条半年度经营绩效工资:
半年度经营绩效工资为全院利润的分享。根据医院每半年经营结果,各职系员工按照一定系数进行发放。
计算公式为:
半年度经营绩效工资=m×(半年度经营收入总额-半年度经营成本总额)×I%/员工总人数
其中m为各职系员工半年度经营绩效工资发放系数。
医院在半年内经营收入小于经营成本,全院不发放半年度经营绩效工资。
第二十八条特殊贡献奖:
(一)特殊贡献奖是指由于员工个人的努力给医院带来较大贡献的一种特别嘉奖。例如员工通过个人关系给医院带来了大客户,或通过与政府的特殊关系给医院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或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经验证为医院减少了较大损失或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等。
(二)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可以通过任何渠道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经过核实并提出奖励建议,院长审议通过。
第二十九条优秀部门奖:
优秀部门奖是对年度内工作成绩突出,起模范带头作用、成员爱岗敬业部门的奖励。优秀部门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部门考核结果排序得出前三名。评为优秀的部门由医院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金。奖金二次发放办法由获奖部门自行决定。
第三章岗位绩效工资制
第三十条 适用范围:
XXX所有员工。
第三十一条 薪酬结构:基本工资+附加工资+奖金
第三十二条 基本工资的发放:
基本工资由三部分组成:岗位工资+年功工资+技能工资
岗位工资由岗位的相对价值决定(见附录二)。
年功工资是对员工对医院的忠诚、工作经验积累的价值认可,年功工资依据员工的外部工龄和本院工龄确定,工龄以每年12月31日为界限计算到年。
计算公式为:
年功工资=适用的外部工龄工资标准 × 外部工龄+适用的本院工龄工资标准 × 本院工龄
外部工龄工资标准与本院工龄工资标准详见表1。
图表 3年功工资标准(元/月)
外部工龄
0~5年
5~10年
10~15年
15年以上
外部工龄工资标准
3.00
5.00
8.00
10.00
本院工龄
0~5年
5~10年
10~15年
15年以上
本院工龄工资标准
5.00
10.00
15.00
25.00
学历工资额度:
图表 4 学历工资表(元/月)
学历
学历职称
技能工资
博士及以上
180.00
硕士
100.00
本科
全日制正规院校
60.00
其他形式
40.00
专科
全日制正规院校
30.00
其他形式
20.00
中专
全日制正规院校
20.00
其他形式
10.00
中专以下
无
职称工资额度:
图表 5 职称工资表(元/月)
级别
员级
初级
中级
副高级
正高级
技能工资额
20.00
40.00
80.00
120.00
160.00
第三十三条附加工资:包括岗位津贴、夜班费、加班工资、福利和保险。
第三十四条岗位津贴:
岗位津贴主要发放对象为急诊科护理人员、急诊科医疗人员、麻醉科护理人员、麻醉科医疗人员、重症病房护理人员。
图表 6岗位津贴表(元/月)
岗位类别
岗位津贴
一类岗位
150.00
二类岗位
120.00
三类岗位
80.00
第三十五条夜班费:
根据员工上夜班次数发放,每次夜班10元。
第三十六条加班工资:
员工根据工作需要必须加班而且不能安排调休者,医院按《劳动法》规定以基本工资为基数发放加班津贴。加班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加班费每月统计一次,由各部门于月底时进行统计,并由主管领导签字,送交人力资源部,并随当月工资发放。
计算标准:
平时每小时加班津贴=(基本工资/160)×1.5,不满2元时按2元计发。
注:一周四十小时工作制,一个月按四个星期160小时计,适当提高每小时加班工作的价值。
周六周日休息日每小时加班津贴=(基本工资/160)×2
法定节假日每小时加班津贴=(基本工资/160)×3
加班费发放数额=适用小时加班津贴×加班小时数
每月每人加班费最高限额不超过200元。
由于工作性质及时间特点,享受加班津贴的人员包括:临床医疗人员、临床护理人员、各部门一般行政人员。员工的加班和夜班必须从严控制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其他人员的加班要填写加班记录,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之一,但是并不享受加班津贴。
第三十七条福利:
按照节日津贴、劳保用品等形式发放。
第三十八条月度绩效工资:月度绩效工资发放的标准如下表:
图表 7月度绩效工作基数系数表
职系职类
岗位工资
月度绩效工作基数系数
高层正职
1
0.6
高层副职
1
0.6
中层正职
1
0.5
中层副职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