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跨单位调动管理办法
目的:为规范集团各公司间人员调动流程,特制订本办法。
适用范围:总部、深圳工厂、成都工厂各单位相互间人员的调动作业。
权责:
本办法由企管部制订,经总裁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各单位人事部门(总部企管部部、工厂人资行政部)负责人员调动的申请、
确认、审核。
总经理或总部企管部负责人员调动的批准,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层级人员调动需公司总裁审批。
工厂间8-9等(含)以上的人员调动需报备总部企管部审核。
定义:
借调:调入单位基于工作支援或人员增补过渡需要,向公司内其它单位提出的人员短期支援调动;
调任:基于人力补充或分流安置需要,由单位提出的跨单位任职的调动。
请调:员工基于个人原因提出,工作单位发生改变的调动。
派遣:本单位派驻到其它单位工作、学习、培训而发生的调动。
内容:
员工借调、调任、派遣填写《调动审批表》,请调须填写《请调表》申请。
调动申请与审批:
调动类别
区分
申请
审批
立案
批准
审核
批准
借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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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调入单位人资行政部负责人
拟调入单位总经理或企管部负责人
拟调出单位人资行政部负责人
拟调出单位总经理或企管部负责人
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