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单位考察管理办法
目 录
考察目的
考察的范围
考察的组织与部门职责
考察前的准备
考察评价
附件:需考察单位提交的资料
考察目的
为使拟参加本集团及分公司各项投标的投标单位考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便于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分公司的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等项目招投标工作。
考察的范围
考察的单位需经过招投标工作前期筛选过,有可能成为我方合作对象的单位。
考察单位名单需根据项目招标方式、资格预审后提供拟考察单位报告,拟定考察计划,集团公司报总裁批准,分公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考察选择的项目需与招标项目在业态类型、体量等方面尽量类似。
考察的组织与部门职责
考察工作由集团成本管理中心作为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各项考察工作。参加考察的部门包括工程部、设计部、采购部、财务部、审计部等,分公司考察工作由公司成本部作为承办单位,负责组织考察工作。参加考察的部门包括工程部、设计部、采购部、财务部、审计部等。具体项目考察参与部门根据招标项目内容具体落实。
考察部门职责
成本管理中心(分公司成本部):组织投标单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