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公司招投标工作,规范投标工作的管理,明确投标过程各环节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投标工作必须遵守《招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公司制定的相关文件规定。
第三条 公司投标工作实行在董事长领导下,副总经理监督、投标小组具体负责的责任人制度。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责任
第四条 公司实行在董事长领导下,副总经理监督、投标小组具体负责的责任人管理体系,各业务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 项目投标前,由项目销售负责人向副总经理汇报投标项目基本情况,副总经理组织召开项目投标专题会议,设立组建投标小组,并对小组成员工作进行分工明确任务,
第六条 投标小组组成:
总指导:董事长、副总经理
组长:投标联络负责人
组员:项目销售负责人、技术部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
采购部、行政部(可根据项目类型及大小难易程度邀请其他部门及人员参加)。
第七条 主要责任人职责
1、副总经理职责
副总经理负责项目投标工作监督把关、协调及标书最终审核决策。
2、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