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招投标档案管理办法
招投标档案管理
为规范公司招投标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招标档案完整、准确、系统, 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招投标档案即在招投标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文件资料的总和,包括委托代理机构招标项目的档案资料、各业务部门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投标档案资料及公司非招标采购项目档案资料。
委托招标项目的档案资料由委托代理机构进行收集、整理、编订,渠道管理部审核无误后存档,并建立招标项目台账。渠道管理部对所整理招标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系统性负责。
非招标项目的采购档案资料由渠道管理部合同主管负责收集整理,编订,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归档,并建立非招标项目台账。
各业务部门的投标资料,由各主办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编订,渠道管理部审核无误后归档,并建立投标档案台账。
:招投标项目及非招标项目档案资料归档程序:
招投标及非招标采购结束后1个月内,各主办部门将档案资料移交渠道管理部合同主管审核后,收存归档,并建立招标档案台账。
:投标项目档案资料归档程序:
投标工作结束后,10日内,投标主办部门完成投标资料的收集、整理,交由渠道管理部审核无误后收存归档,并建立投标档案台账。
附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资料名称
份数
完整性检查
准确性检查
审验人
归档日期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