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同管理工作,健全公司内部管理机制,依法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提高经济效益,避免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包括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与其他法人、组织及自然人签订的各类合同。劳动合同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及下属各部门。
第四条 合同管理实行承办人(经办人)制度和合同备案、审核制度。
第二章 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法律事务部为公司的合同综合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国家有关合同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制定、修改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参与合同的考察、论证、谈判和起草工作;
审查、监督公司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
建立主管范围内的合同档案,对合同进行登录、统计、保管及例行报表;
负责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使用(登记、发放、回收、备案)及签发《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依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对不适当合同有权向公司领导建议否决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