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报销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合理控制各项费用支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公司经营实际,特制订本制度,请各员工遵照执行。
现金报销需填制费用报销单,按费用报销单要求在"摘要"处填写报销内容及金额,按照费用报销人——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部门审核票据合法性——财务负责人签字审核——公司总经理签字——财务出纳的报销流程执行。
申购物品须事先填制物品申购单,经部门经理、办公室签字后交财务部,物品单价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须总经理审核签字,未经审批,擅自购买者不得报销。财务人员审核时应对照已收到的申购单。购买物品原则上由办公室办理,专业用品自行购买后至办公室办理登记后财务核报。
第三条 员工因外勤工作需要不能回公司就餐的,可凭发票每人每餐报销20元。外出联系工作,应乘坐公交车辆,按实报销,若有特殊情况,经部门经理事先同意方可乘坐出租车辆,报销时须在发票上写明出发地、目的地。
第四条 业务招待费: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户或赠送礼品,费用在1000元以上者应事先填制特批单,报总经理审核签字后交财务部,财务人员审核时应对照已收到的特批单。员工因工作需要所支付的业务招待费在报销时须向部门经理、审核人员主动说明,并由经办人及部门经理在该张发票背后签字。
第五条 市外差旅费:员工因公赴外省、市出差,路程超过六小时及需要过夜的可购买硬卧火车票,轮船票不超过三等舱位;遇有急事需乘飞机的,必须事先填制特批单,经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财务人员审核报销时须对照已收到的特批单。住宿费每日标准为350元,伙食补贴每日100元,上述两项费用可累计使用。
第六条 员工参加有关于本职工作的进修需经部门经理、总经理同意,并至管理部登记备案,所发生培训费用按公司制定有关规定予以报销。
第七条 员工因病就诊发生的费用按公司有关医疗费用报销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