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中考实施方案
玫市中考实施方案
样市中考实施方案
综合计划类市中考实施方案中考实施方案 2007 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生
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毕
业生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发挥
综合素质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对推进课程改革、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
激励和导向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树立科学教育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
育, 有利于构建和谐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的均衡发展: 有
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
发展; 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中考中招制度改革,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
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积极推进,逐步实施,规范操作原则。中考改革要体现政策的稳
定性、连续性和严肃性,要循序渐进,稳步实施,规范操作。同时,
要积极探索,不断创新,逐步完善和深化改革,确保招生考试改革平
稳过渡,确保社会稳定。
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开放、科学和有效原则。改变以单纯纸笔
测试和学科分数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传统做法, 努力从德、智、体、
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学生。坚持评价方法多样化与评价
主体多元化,面向全体学生,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
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在评价中的作用。正确、有效地引导和促进学生
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人格素养, 促进学生形成终身学习所需的基础
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和综合能力。
坚持“三个适应”,体现“三个功能”原则。即适应课改、新高考方
案和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要求; 体现毕业、重在选拔、强化导向的功
能。
三、实施办法
学业水平评价工作的实施
学业水平评价包括学业考试和学业考查, 对初中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学
业水平进行终结性评价, 客观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
到的水平。学业水平评价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
据,也是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业考试和学业考查成绩的呈现形式分别为, 分数制和等第制。
1、学业考试。学业考试包括文化学科考试和体育学科测试,其成绩
计入考生的中考总分。学业考试总分为718 分。
继续实行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其中,文化学科考试全
部实行闭卷,除语文学科外,其余各学科考试中的客观题部分均实行
标准化考试。
文化学科考试。
加考试科目及分值: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
生物、地理九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