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的控制管理
(一)加强设计工作的管理和审查 1、推行设计招标,使技术和经济有机地结合。一个成功的设计方案应该是功能适宜,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统一体,只有当三者得以充分平衡时,建筑的价值才能充分体现,这就要求技术与经济有机的结合。但长期以来设计人员缺乏经济意识,设计思想保守,把如何降低工程造价看成是与己无关的事,而概预算人员也只管算数,不管设计技术问题,使技术和经济严重脱节,难以从根本上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为了增强设计单位的责任心,促进设计质量的提高,必须把设计单位全面推向市场,一定规模的工程都应进行设计招标,通过招标进行多种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优选设计方案。 2、推行限额设计,按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投资估算,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利用价值工程的原理对工程造价进行分解,合理地确定设计方案。结构设计人员在选取梁、柱截面和混凝土强度等级及配筋方面,虽同样满足结构钢度和强度要求,但不同的做法会导致造价的差异。当然限额设计不能一味地考虑节省投资,而应尊重科学,尊重实际,在实行限额设计的同时注重优化设计,兼顾功能提高。
3、改变设计取费办法,实行设计质量奖优罚劣的制度。如果设计单位在批准的项目投资限额内,认真运用价值工程的原理,进行多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在保证安垒和不降低功能的前提下,通过采用新方案、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达到节约工程投资。按其节约的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反之,对超投资限额的设计单位给予一定的罚款,做到奖罚分明。 (二)加强设计变更的审查 对于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的,看是否有原审批部门的批准,必要的变更是否先作工程量和造价的增减分析,经建设单位同意,设计单位审查签章,出具相应的图纸和说明方可发变更通知。对不符合程序的口头变更、便条变更的工程量不予认可;监理公司发现设计图中的问题,需要进行变更时,必须征求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意见。对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擅自更改设计图的,不予认可。 (三)严格现场签证的审查 现场签证漏洞多,管理难,人为因素多,结算难度大,因此加强现场签证的管理和审查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审查时应该注意以下方面: 预算中包含的项目不得进行签证,已签证的工程量,应予扣除;现场签证必须有甲方代表两人以上和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