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运营管理系列之
问责管理制度
1、0目的
1、1为了使全公司有效地实施按流程、制度等规定作业;
1、2对违反流程、制度等规定的行为予以追究责任(包括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 );
1、3 在制约体制下,依托流程、制度等规定形成上、下工序稽核、开罚单的 “责任链”,弥补岗位说明书或部门职责等常规管理手段的静态属性,有效地规范作业行为,保证责任与工作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文件规定范围内的作业(包括受控流程、制度、规定、作业指导书、岗位说明书和临时性的重大决定及通知)。
3、0职责
3、1稽核小组:稽核小组成员有权根据相关流程、制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具体参照《稽核管理办法》及所有流程、制度;
3、2人事行政部:根据稽核小组转交的《稽核处罚单》发出处罚通告,有权对处罚通告的真实性提出建议;
3、3财务部:根据《稽核处罚单》和人事行政部提供的《稽核处罚汇总表》从当月责任人工资中扣除罚款,有权对人事行政部和稽核小组提供的《稽核处罚汇总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
3、4各部门、各工序、各岗位均有权力及义务对自己所在的上、下工序执行流程情况,进行纠错并开出罚单。
4、0定义
4、1生效一级罚单:是指经过责任人和直接上司或两级上司签字确认交稽核小组经稽核小组组长审批后转人事行政部公告的《稽核处罚单》;
4、1、1生效罚单二级认定:是指责任人拒绝在《稽核处罚单》签字的则必须经过责任人两级直接上司签名后交稽核小组经稽核小组组长审批后转人事行政部公告的《稽核处罚单》;
4、1、2生效罚单最终认定:是指责任人和其两级上司都拒绝在《稽核处罚单》签字的则交稽核小组经稽核例会讨论表决后稽核小组组长审批转人事行政部公告的《稽核处罚单》;
4、2 上、下工序:是指全公司协作部门之间或部门内部有协作关系的上、下 工序,不仅指生产制造部门的上、下工序。
5、0作业规范
5、1开罚单
5、1、1各岗位人员都有权力和义务对其上、下工序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上、下工序未按流程、制度规定操作的及时向违规人员开出《稽核处罚单》。
5、1、2每个工序、每个岗位都有权力和义务向违规操作的上、下工序开《稽核处罚单》以追究责任,不是仅指行政上级或稽核人员才能追究责任;
5、1、3如工序操作者发现上工序违规作业而不向责任人开罚单,则由其下工序向该工序操作者开罚单;
5、1、4如知道上或下工序不按流程、制度操作,且本工序或岗位也依上或下工序不按规定的方式继续工作,经稽核成员查证后分别对上下两工序人员开出罚单,酌情加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5、1、5稽核小组作为全司的稽核部门,有奖励权和处罚权;
5、1、5、1 有权对举报违规操作行为的员工进行奖励;
5、1、5、2有权对未按流程、制度等规定操作者直接开出罚单;
5、1、5、3为了确保罚单能真正有效的落到实处,稽核成员必须不断的对每个岗位的制约责任实现情况进行检查。
5、2罚单事实认定、生效
5、2、1开罚单者发现违规操作的行为,依照相关流程、制度等规定要求被处罚当事人对事实进行确认,无异议则由被罚人在罚单上签字后转被罚人直接上司确认后交稽核小组经稽核小组组长审批转人事行政部公告后罚单生效;
5、2、2如当事人拒绝在《稽核处罚单》上签字,则由当事人两级直接上司签字转稽核小组经稽核小组组长审批转人事行政部公告后罚单生效;
5、2、3如当事人两级上司也拒绝签字,则由开单者将此《稽核处罚单》转交稽核小组在稽核例会讨论表决认定事实后经稽核小组组长审批转人事行政部公告后罚单生效;
5、2、3、1经稽核小组调查属实的,稽核小组有权对拒绝在《稽核处罚单》上签字的所有责任人加一倍处罚;
5、2、4开单者如不能明确具体责任人,则由开单者将罚单交责任部门主管,并要求其在30分钟内答复;
5、2、4、1如责任部门主管也不能明确具体责任人,则由开单者对该部门或部门主管开《稽核处罚单》经部门主管签字转稽核小组经稽核小组组长审批转人事行政部公告后罚单生效;
5、2、4、2如责任部门主管查明具体责任人,则由责任部门主管对具体责任人开《稽核处罚单》经具体责任人签字转稽核小组经稽核小组组长审批转人事行政部公告后罚单生效;
5、2、5如责任部门主管在30分钟内未向开单者回复,开单者则将罚单交稽核小组,由稽核小组查明事实后直接处罚生效;
5、2、6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对稽核小组成员的处理意见有异议时可以书面形式向稽核小组组长申诉,稽核小组例会以相关制度为原则讨论后表决形成最终决定;
5、2、7责任条例整理成文,公司现有流程、制度等规定是责任认定的基础,但各部门负责人应通过对责任的追究,将具体案例的判定内容纳入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企业管理制度,由稽核小组负责检查。
5、3罚单公示、归档
5、3、1由开单部门将一式四联经责任人和其直接上司签字确认的《稽核处罚单》在一个工作日内转交稽核小组,经稽核小组组长审批后在半个工作日内一式三联转人事行政部,同时稽核小组在一个半工作日内根据人事行政部《处罚通告》和存档第一联《稽核处罚单》建立《稽核处罚汇总表》存档备查;
5、3、2人事行政部根据生效罚单在一天内发出通告公布,并将生效罚单中第二联存档,第三联转财务部,第四联转被处罚部门;
5、3、3生效罚单由人事行政部每月进行一次汇总,并于下月的第3个工作日前将《稽核处罚汇总表》转稽核小组审核;
5、3、4稽核小组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审核后的《稽核处罚汇总表》转人事行政部;
5、3、5人事行政部接到经稽核小组审核签字后的《稽核处罚汇总表》在半个工作日内转交财务部;
5、3、6财务部接到经稽核小组审核签字后的《稽核处罚汇总表》同已存档的第三联《稽核处罚单》对照复查,无异议则对被处罚人进行扣款;
5、3、7 如财务部核对《稽核处罚汇总表》和《稽核处罚单》有异议时在半个工作日内转稽核小组重新审核;
5、3、8财务部将《稽核处罚汇总表》和《稽核处罚单》存档备查。
6、0相关支持文件
公司所有文件(包括受控流程、制度、管理办法、规定、作业指导书、岗位说明书和临时性的重大决定及通知)。
7、0管理办法
7、1各岗位人员如发现上、下工序违规操作而未向违规人员开《稽核处罚单》的经查实由稽核小组对本岗位人员处以10元/单罚款,同时承担相关流程、制度规定的处罚;
7、2 被处罚当事人拒绝在《稽核处罚单》上签字的经稽核小组调查确认属实的,由稽核小组对当事人处以20元/单罚款;
7、3责任部门主管未在30分钟内答复的,由稽核小组对责任部门主管处以10元/单罚款;
7、4开单部门未在一个工作日内将生效罚单转交稽核小组的对由开单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