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转正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新员工转正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编 号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规范员工试用转正考核流程,确保员工转正考核工作规范、有效、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试用期转正新员工的考核。
第2章 转正考核管理规定
第3条 员工试用期限
1.新员工试用期原则上为1—3个月(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在期限届满前10天可以提出转正申请。
2.员工试用期间工作表现优秀,自己或直接上级可以提前提出转正申请。
3.综合办负责组织相关手续的办理。
第4条 试用期转正条件
1.符合岗位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2.通过直接上级的考核,经__________审核合格。
3.认同公司企业文化,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态度、工作任务完成符合要求,试用期间没有严重违纪和损害公司形象的行为。
4.符合以上条件者方可办理转正手续。
第5条 转正考核时间规定
一般情况下,员工在试用期间届满前10个工作日内可以提出转正申请,由综合办负责组织相关考核。各考核部门和人员应在员工提出转正申请10个工作日内(最迟不能超过员工的试用期最后一日)完成所有考核项目,并作出考核决定。
第6条 转正考核形式
采取上级主管考核评价的形式。
第7条 转正考核权重划分
1.转正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2.基础类人员的总成绩为自评、直接上级评价、专业考试成绩三项。其权重比例为:自评20%、直接上级评价70%、专业考试分数10%。
3.主管及以上人员总成绩为自评、直接上级评价、管理中心评价三项。其权重比例为:自评20%、直接上级评价60%、管理中心评价20%。
第8条 考核成绩结果的运用
1.考核分在85—100分(含)的可提前转正,试用期不少于1个月。
2.考核分在70—84分(含)的试用期不少于2个月转正。
3.考核分在60—79分(含)的试用期须延长至3个月转正。
4.考核分在60分以下的不再试用,立即辞退。
第3章 转正考核流程
第9条 转正考核通知
1.人力资源部于每月10日前统计出当月可转正人员名单。
2.人力资源部通知被考核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传达给被考核人员,并安排进行专业考试。此工作须在每月12日之前完成。
第10条 填写转正相关表格
1.被考核人员收到通知后须填写《转正申请表》《员工转正考核表》《新员工试用期自评表》,交至部门负责人处。
2.此工作须在每月14日之前完成。
第11条 被考核人上级进行考核评价
1.部门负责人复核员工表格填写的完整情况后,签署相关意见后交至分管领导处审核并签字确认。
2.此工作须在每月16日之前完成。
第12条 管理中心负责人进行考核评价
1.被考核人部门负责人将《转正申请表》、《员工转正考核表》、《新员工试用期自评表》、专业考试试卷及分数一同交予人力资源部。
2.由管理中心负责人在《员工转正考核表》相关位置填写分数后,根据所交资料及分数的权重,计算出最终考核结果,在《员工转正考核表》及《转正申请表》填写相关意见。按相关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得出最终考核结果,最后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