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菜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工作,明确离职工作流程,做好工作交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保障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类员工离职行为以及对员工离职行为的管理活动。
三、离职类型和定义
3.1熟悉期内离职:入职公司7天内(包含7天)的员工离职;
3.2试用期内离职:入职公司7天以上不满1个月未转正的员工离职;
3.3正式员工辞职:入职公司1个月以上且已转正的员工,由于自身原因提出辞职的;
3.4公司辞退:熟悉期、试用期及转正的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或经调整岗位后仍不符合公司用人要求的,公司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视为公司辞退。
3.5自动离职:当月连续旷工3天(包含3天)以上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
3.6公司开除:员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视为公司开除。
四、离职管理与离职流程
1、熟悉期内离职的员工,入职公司7天内属于双方认识、考察的期限,在此时间内双方都可自由选择,公司只提供食宿和东莞最低工资标准,不发放岗位补贴及福利,并按相关流程与规定办理相关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