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全体员工离职管理工作,确保日常工作和生产任务的连续性,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本制度办理。若有特殊,由总经理签字认可。
第三条 相关人员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的离职管理工作。
离职人员所在部门协助人力资源部完成工作、事务的交接手续。
财务部负责员工款项的核算与支付。
第二章 离职定义
第四条 合同离职
员工终止履行受聘合同或协议而离职。
第五条 员工辞职
员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工作,有两种情形。
公司同意,且视为辞职员工违约。
公司同意,但视为员工部分履行合同(视实际情况由双方商定)。
第六条 自动离职
员工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有两种形式:
不辞而别。
申请辞去工作,但公司未同意而离职。
第七条 公司辞退、解聘
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者,公司予以辞退。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公司可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但提前30天发布预先辞退通知。
违反公司、国家相关法规、制度,情节较轻者,予以解聘。
第八条 公司开除
违反公司、国家相关法规、制度,情节严重者,予以解聘。
第三章 办理离职手续
第九条 离职申请
1.离职员工,不论是何种方式都应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并按照离职表相关要求逐级审批。
2.员工离职的书面申报,应提前一个月报送。
第十条 员工离职应办理以下交接手续。
1.工作移交,至离职员工将本人经办的各项工作、保管的各类工作性质资料等移交至指定的交接人员,并要求接交人在离职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交接表见附表。
第十一条 结算
1.结算条件。当交接事项全部完成,方可对离职员工进行相关结算。
2.结算部门。离职员工的工作、违约金等款项的结算由财务、人力资源部、行政部共同进行。
3.结算项目。
(1)违约金。因开除、解聘、自动离职和违约性辞职产生的违约金,由行政部按照合同违约条款进行核算,包括劳动合同期未满违约金和保密、竞业协议违约金。
(2)赔偿金。违约性离职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共同进行核算,包括物品损失赔偿金、培训损失赔偿金。
①物品损失赔偿金 公司为方便办公所配置的物品,不能完好归还,按物品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额赔偿损失。
②培训赔偿金 按《培训协议》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工资
①合同期满人员,发放正常出勤工资,无违约责任。
②公司辞退的人员,发放正常出勤工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③因公司经营状况等特殊原因的资遣人员,发放正常出勤工资外,公司另外加付一个月基本工资。
④项目损失补偿金 项目开发人员违约性离职,其负责的开发任务未能完成和移交,应赔付公司项目损失补偿金。
第十二条 关系转移
1.转移条件
①交接工作全部完成(以交接单签字确认)。
②违约金、赔偿金等结算完成(以签字为确认)。
2.转移内容
①档案关系。
②社保关系。
3.公司内部所建立的个人档案资料不再归还本人,由人力资源部分类存档。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员工离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异议,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以提请当地经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六条 本制度从发布日起执行,其解释权、修改权归人力资源部。
离职交接表
□辞职 □解除 □终止 □调离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部 门
职 务
入职时间
离职时间
止薪日期
当事人确认
本人同意移交以下事项内所有内容,有关离职手续将按规定办妥,确认从即日起与公司结束劳动关系,今后所从事的一切活动与公司无关。
签名: 日期:
请各有关部门按下列程序在 年 月 日前办理移交手续
交接部门
交接事项
交接人
部门负责人签字
备注
所属部门
□工作交接 □文件/用品资料 □办公室钥匙 □部门印章 □电脑设施 □部门考勤表 □其他(未完工作交接请另纸记录)
行政部
□工服 □工牌
□通讯设备 □其他
人力资源部
□社保手续 □考勤核实 □其他
财务部
□借支费用: 。 □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其他财务款项 。
劳动报酬 结算凭据
发放薪资清算
各类应扣款:
其他:
离职人员签名: 日期:
行政人事副总签字
注:1、各有关部门按移交事项确认收回在□打“√”未收回打“×”并在备注处注明(扣款)情况,无此项则划“/”。 2、财务部结清薪资后将此结算单交回人力资源部,离职人员在手续办清后即离开公司。
注:本单一式两份,离职员工与人力资源部各执一份。本表保存期限:2年
员工离职管理流程
员工离职面谈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离职人员姓名
所在部门
担任职位
员工工号
入职日期
离职日期
面谈者
职位
1.请指出你离职最主要的原因(请在恰当处加√号),并加以说明
□薪金 □工作性质 □工作环境 □工作时间 □健康因素
□福利 □晋升机会 □工作量 □加班 □与公司关系或人际关系
其他:
2.你认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