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通过有效的薪酬体系设计,激励员工提高工效,稳定员工队伍。
第二条 本规定的执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所有岗位的薪资结构合理化、规范化,通过有效的晋升通道,使薪资真正成为激励员工成长,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岗位之员工试用期、岗位工资、晋升、调动和工资核算等相关程序,使薪酬体系的各环节都有章可循。
第二章 权责
第四条 各部门经理有对本部门员工录用、薪资调整的建议权。
第五条 行政人事部按此规定执行各岗位员工的试用期工资、岗位工资、薪资调整、工资核算等工作的建议权限和审核权限。
第六条 行政人事部依此规定对特别调薪案例的申请、审批、上报。
第七条 行政人事部根据社会和公司发展需要,及时对此规定进行修订。
第三章 薪资结构及相关规定
第八条 行政人员的薪资结构为: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技能津贴+绩效奖金+补贴+其它;基本工资为每周6天的出勤工资。
第九条 行政办公人员(生产部一线员工及销售员除外)每月实际天数减周日天数为全勤,全勤天数以外,平时加班以1倍计算,周日加班以1.5倍计算,节假日以2倍计算,(计算方式:每小时加班费=基本工资/30/8)主任/工程师(含)以上没有加班费,特殊情况按加班流程进行审批。
第十条 基本工资底薪部分,依据岗位和级别的不同而定。具体标准见(岗位底薪工资表):
第十一条 公司行政人事部每半年(原则上每年的1月与7月)组织一次晋升评定。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组织。每半年绩效考核总成绩在480分以上者(满分600分),均有资格填写晋升表,由公司薪酬委员会审批,最终由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 通过评定者,即可按相应级别在下个月的工资中统一调整。成绩不合格者,根据成绩或不能晋升,或降级,若降级工资同样在下个月的工资中调整。
1、质检部员工、技术部员工和机电部员工薪资均以专员级别工资进行计算。
2、后勤人员含保安、厨房、保洁,工资结构为保底工资+其它;保底工资4000元/月,每月休息2天,包吃住。其它部分按面谈协议而定。
第十三条 绩效工资约占基本工资的10%,员工试用期领取50%的绩效奖。
各部门主管依据绩效考核标准,核算并提交所管辖人员的月绩效奖金。
第十四条 每到晋升月份的薪资调整,由行政人事部统一报总经理签批后执行。
第十五条 管理层人员的晋升,可根据公司的发展和工作业绩考评及时调整,不要求必须统一评定。
第十六条 补贴部分,有学历补贴、工龄补贴、伙食补贴、特殊补贴。
标准如下:
1、学历补贴分大专、本科、研究生及以上,每月分别补助200元、300元、500元;本科学历的认定以取得学士学位证书为依据。
2、工龄,自一进厂算起,员工每满一年发放500元/月的工龄奖,满两年发放1000元/月的工龄奖,依此类推,500元封顶;依次类推。
4、伙食补贴:按月出勤天数计算,方式4元/天。
5、特殊补贴,如担当培训讲师,特殊技能额外作业(按时间30元/次/2小时)等,以及双方约定的其它特殊补贴。
第十七条 其它部分,主要包含扣款、奖惩等,具体见员工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特薪人员的年薪部分,结合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其工作业绩给予发放。
第四章 试用期工资
第十九条 外聘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员工试用期均为1-3个月。应届生或其它没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根据实际工作业绩确定)
第二十条 在生产部门特殊工序试用的员工,试用期内即可享受补贴。其它任何岗位的试用员工均不享受试用岗位的补贴。
第二十一条 特殊招聘员工的试用期在面试期协议确定,由总经理批准执行。
第五章 转正定级
第二十二条 一般员工在试用期最后一个月15日前填写《员工转正申请》报直接主管审批,其主管根据其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确定其是否应转正。如可以转正于当月20日前报本部门主管签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审批。
第二十三条 行政人事部依据试用期内员工的工作表现予以审批,于当月25日前报总经理核准定级。
第二十四条 所有员工的转正定级工作,都必须依以上流程和要求由行政人事部统一上报,凡出现越级上报者,行政人事部将对责任主管罚款50元/次。
第二十五条 所有人员的转正定级必须经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正式执行。
第六章 有薪假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公司将请假类别分为: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年假等七种假别。七种假别中,有薪假为:工伤假、婚假、丧假、产假、年假共五种假别。
第二十七条 带薪年休假 :员工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