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部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管理包括公司文件、项目文件、甲方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技术资料、贯标资料等六部分内容。
项目资料员在项目总工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并指导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
项目各专业工程师及资料员必须具有资料员上岗证。
文件资料的归档应做到分类保存、编目清晰、标识明确、装订整齐。资料的填写应做到字迹工整、签字齐全。
7.1.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1)对分公司发文进行分类收存。类别受控文件、一般文件、党政及其他文件三类。注:一般文件指质量体系受控文件外的文件。
2)公司发文由项目资料员统一接收,留下分类收文登记。
3)项目资料员在接到文件后,根据文件归属类别附上文件传阅学习单后分别送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学习之后,在文件传阅学习单上签署意见,并决定该文件的学习或传阅的科室及人员范围,由资料员制定传阅顺序,各相关业务人员必须依据传阅顺序逐一认真学习文件内容,由最后一名传阅人员将文件送交资料室存档。
4)环境管理方面公司文件资料室统一作接收记录,文件存于环境管理员处,由环境管理员作文件传阅学习记录。
5)资料盒内应编制文件目录,以便于查阅。
6)六、作废文件由项目总工做留存或销毁处理意见,留存作废文件进行标识,单独存放,编目,同时在原收文记录上标明作废或销毁日期。
7)质量体系投入运行后设立的项目经理部,要及时到企管部申请领用《质量手册》、《质量体系文件汇编》和《现行有效的受控的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目录清单》,并按该目录清单中所列出的文件和资料找有关部室补发。
8)项目经理部调出人员不允许带走文件和资料,到新的岗位后,需要时再要求配发。《质量手册》、《质量体系文件汇编》的持有人变更后,继任人应及时安排到企管部办理文件执有变更手续。
7.2.项目对外、对内文件管理制度
7.2.1.项目文件包括项目外发甲方、监理文件,项目内发或传阅文件两部分。
1)项目外发文件按预算、进度计划、其他方面三类进行收文、发文,并在收发记录上注明原件存放处。
2)项目内发或传阅文件按技术室文件、工程室文件、预算室文件、材料室文件、财务室文件、资料室文件、党政及后勤文件、甲方及监理文件共八类进行收发、传阅登记,并在收发、传阅记录上注明原件存放处。
3)甲方、监理来文由资料室统一存档(预算室除外),项目内部文件由相关部室、相关人存档,资料室仅作发放记录。
7.2.2.项目对外发文应由室主任审核,项目经理审批签发。对业主发文应该用微机打印,发文格式执行项目规定统一的格式要求。
7.2.3.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外部单位对项目的发文,属于技术文件的,由项目资料室统一保存。属于合同类文件的,由成本经理统一保存,并根据文件内容组织责任人员进行学习。
7.3.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7.3.1.项目总工应定期检查各专业工程师内业资料的收报验工作,检查资料员的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不定期进行内业工作评比、奖优罚劣。
7.3.2.技术资料要求:
1)项目总工不断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和资料员学习《山西省建筑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提高内业资料水平。
2)各专业技术资料由本专业工程师负责收集整理报验,并随施工进度将技术资料移交项目资料员,核查归档。
3)项目资料员负责技术资料的核查、整理、归档工作,资料归档时应按《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的标准来做。如果技术资料不合要求,资料员做以详细记录交给专业工程师,专业工程师应及时补齐,详见《土建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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