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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意仙女温酒书生 上传于:2024-04-12
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文件 一、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一)对保障性住房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二)普通住宅预征率为 1%。 (三)非普通住宅预征率为1.5%。 (四)商用房预征率为2.5%。 (五)车库预征率为1.5%、2.5% 二、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 根据国税发〔2010〕53号文件规定,对纳税人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确需核定征收的,要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从严、从高确定核定征收率,核定征收率不低于5%。 三、以房地产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征免税问题(财税[2006]21号) 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四、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政策 1、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国税发[2006]187号) 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2、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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