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物业租赁合同
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甲方同意将座落在 的房屋(房产证号: )出租给乙方作商业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 平方米,分摊公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及管理费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
月租金额(币种:人民币)元
小写
大写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每月管理费 元,大写: 。
租金、管理费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 日前按银行转账付款方式缴付给甲方。
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元(大写: )履约保证金,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开具履约保证金发票给乙方。租赁合同期满,经双方核查确认无资产损失、没有其他经济拖欠和违约责任情形的,在乙方办理租赁场地交接,并迁移或注销租赁场地内乙方经营证照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交回的履约保证金发票将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双方的主要职责:
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 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度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负责对租赁房屋主体结构的自然损坏进行维修,其余部分由乙方负责。
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 个月(不少于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
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财产受到损失的,或乙方拖欠租金、管理费及其他债务超过 个月未付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依时交纳租金、管理费和水电费等费用。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逾期应交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负责对租赁房屋除主体结构自然损坏以外的所有维修(包括但不限于:分电、水表内的电线、开关、水管、水制的维修、房屋门窗、天花、墙面、地板、室内厕所、排污管道的维修、疏通等)。
租赁期届满,乙方应将原承租房屋完好交回甲方。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屋,将重新公开招租。
其他约定:
乙方每月 号前将租金、管理费划到甲方的银行账户(企业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
乙方已知悉出租物业现有房产证的详细情况,如需办理相关法规规定的证照,甲方只提供现有档案资料,乙方需自行办理相关证照,并负责相关办理费用。
乙方向甲方交纳(相当于首年 个月租金和管理费数额) 元(大写: )作为装修安全保证金,甲方收到后开具装修安全保证金发票给乙方。安全保证金于乙方根据租赁场地使用需要和相关要求,完成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或配套消防安全改造,并经甲方安全检查、验收合格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交回的装修安全保证金发票将装修安全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乙方须自行保管好存放在租赁场地内财物,并根据自身需要自行购买财产保险。租赁期间,乙方任何财物的损毁或缺失,与甲方无光。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租赁房屋、设备的损毁或缺失,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甲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