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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终结者 上传于:2024-06-26
分公司财务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日常工作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企业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借款的有关规定 1:出差人员暂支差旅费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门领取“领款凭证”,填好该凭证后先经财务审核,再由分公司经理或经理授权人签字后,方可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每延迟一天扣除所报差旅费总额的1%并不得再借款。 2:公司员工一般不允许因私借款,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借款的,需注明理由和还款期限,1000元以内由财务审核、分公司经理审批,1000元以上报总部由财务副总审批。还款期限内不还清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并视具体情况对当事人处以所借款额10%—30%的罚款。 3:试用人员借支差旅费,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由分公司经理或其授权人负连带责任。 4: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结欠部分金额未还清者,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并视具体情况对当事人进行其所欠款项的10%—30%的罚款。 二:费用管理制度 (一):差旅费 1:公司人员出差前都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视具体情况核定,不能核定的,由出差人员在出差回来后补填。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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