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扩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的对策研究一研究背景小额贷款最早兴起于孟加拉随着孟加拉乡村银行的运营并取得很大的成效后世界各地纷纷效仿出现了玻利维亚阳光银行印度自助小组小额贷款机构我国于年开始探索并尝试孟加拉乡村银行的模式并开始于年对商业性质的小额信贷机构的进行试点工作对于小额贷款的概念上国际上多认为是专门向中低收入阶层提供持续性信贷服务的活动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迅猛发展在年国家开始实行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以后小额贷款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各地大量出现据有关数据统计截止年末我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家贷款余额亿元全年新增贷亿元占整个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比重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在对繁荣农村经济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创业都提供了很多机遇但是国家在政策方面明确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个部分组成分别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和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同时明确说明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中不允许存款业务从而导致小额贷款公司在正常运营过程中的后续资金严重不足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进一步扩大经营李克强总理在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稳步推进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资本参股投资金融机构及融资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健全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机制实施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可想而知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这样的融资中介服务机构的改革摆上了的议事日程趁此东风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的进一步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二主要融资渠道介绍股东资本金股东资本金是指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是在小额贷款公司本身自己持有的资金是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们将拥有的合法的资金投入到小额贷款公司中去这样的资本金包含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公司成立之初股东们所缴纳的初始注册资金另一部分是在后续的经营过程中股东为维持正常的经营活动或是扩大经营规模而追加的资金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的主要来源就是公司股东所缴纳的资本金同时国家的相关政策制度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初始注册的资本金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的公司类型分别作出了要求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万元而股份有限公司不得低于万元融入资金我国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的相关政策中明确规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银行在小额贷款公司向其申请融资时出于风险考虑一般都会设置高于基准利率的利率来进行融资使得小额贷款公司在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以后在投入公司的运营中所得的回报率不高近年来随着国内小额贷款整个行业的发展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在不断的提高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比例捐赠资金捐赠资金是指国际组织或是社会各界自愿无偿提供给小额贷款公司作为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捐赠资金的形式在国外屡见不鲜甚至于在小额贷款机构成立之初一度作为主要的资金来源然而在国内大数量的小额贷款机构获得捐赠资金的可能性几乎没有所以捐赠资金虽然是组成部分但在我国并非是重要的部分后续资金除了上述种资金渠道以外小额贷款公司为了确保或扩大公司的经营活动在政策范围内还会通过扩大股份信托融资同业拆借等形式来进行融资活动根据小额贷款公司自身的经营状况每个省份的具体的政策并不一样大多省份都允许经营业绩较好的公司追加资本金或者是扩大股东成员信托融资在小额贷款公司是这样的一个流程小额贷款公司在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后将其拥有的信贷资产出售给信托公司然后再借款人还清所贷金额后公司再购回所出售的给信托公司的资产这种形式的风险很大且利润有限年月已被银监会禁止三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的创新研究降低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成本放宽银行对其融资比例金融性银行机构不愿意向小额贷款公司放出资金的原因主要是小额贷款公司的金额小风险大一旦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收回不了商业银行所放出的这笔资金将也收不回但是在放宽银行的融资比例的同时加强小额信贷公司征信系统给予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数据的查询权限例如小额贷款公司在输出大额的资金时不仅在公司内部要严格考核借款人的信息还要向融资银行报备审核每个省份可以建立一个小额贷款协会增强公司间内部资金的流动性协会容纳该省份所有的小额贷款公司组成联盟相互间拆借增加公司内部资金的流动性同时可以通过集体向政府开展融资渠道如境内外上市等同时可以政府协调由协会成立一个专门的或指定的担保公司分散风险发挥协会的作用以抱团的形式增加资金来源壮大行业发展民间借贷的程序要合法且规范化公司可以向民间借贷小额贷款行业的不断发展和资金只贷不存的局面造成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一直不断短缺使得很多小额贷款公司不断的发掘新的融资渠道与其他融资渠道相比民间借贷显得容易而且手续简洁然而大规模的民间借贷会极大的扰乱金融市场的秩序因此要不断的寻求一个民间借贷的平衡点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将会很有利民间大量的闲置资金也可以在金融市场中发挥作用可适当运用资本市场筹措资金形式可以多元化例如私募股权投资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放贷人可以通过商业票据债券使资产证券化方式或向公众募集股份另一个想法就是在各个身份成立再贷款公司再贷款公司一方面通过同业拆借的方式不断的为小额贷款公司实现资金的流通另一方面可以成为商业银行和社会资金注入小额贷款公司的渠道小额再贷款公司可以减少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所带来的风险同时小额再贷款公司自身的发展会不断的更新资产组合方式以用来分散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创新存在的约束因素及建议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创新的约束因素由于我国的信用评价机制不完善以及小额贷款公司自身的风险性导致在政策国家的相关法律规章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限制较为严格同时我国的小额贷款企业也就年才开始的试点而且在成立之初没有文件将其定性因此它究竟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还是金融机构还是一般的企业都是不可而知的这就会给民间借贷的规范带来很大的难题民间资本很大部分闲置很大部分原因是在于人们缺少理财的观念和专业知识而在此时这么一个模糊的公司想吸收民间资本的难度可想而知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至今十年未到很多制度仍在探索阶段在受外界政策的影响的同时其自身的建设也是很欠缺的这会导致很多好的创新性的思想转化不了实践首先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控制制度不完善另一方面与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的合作紧密程度不够再一方面公司内部的管理控制制度借贷人信息审核制度等都不完善这就很难保证公司的每一笔贷款的收回其次由于资金的不足很多的小额借贷公司在资金管理上风险准备金很是不足因此一旦发生贷款收不回的情况时公司可能会面临破产的风险最后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起步晚因而专业性的管理人才缺乏导致了很多创新的想法在实践过程中并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的建议由于国家现有政策的导向并不清晰且政策规章的形成也基于正在发展中的小额贷款公司这导致很多地区的小额贷款公司并没有设立长期的发展目标政府应逐步规范并形成稳定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政策法律以便于整个小额贷款行业的有序运行同时建立起公司信用评级体系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公司目标内部控制运营业绩进行评价并将各个小额贷款公司的信用信息反馈给所融资的银行银行可根据公司的运营情况以及信用评价酌情考虑提高融资比例降低利率以支持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市场监管和政府监管要结合地方政府应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情况熟悉以防止公司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大量的民间资本的注入最后导致地方性局部经济的紊乱市场监管主要是在小额贷款公司长期出现亏损的情况下由政府出面强制其退出市场在小额贷款公司数量上扩大的同时保证质量应快速将银行的信用数据与小额贷款公司之间建立起沟通机制公司在放贷时提高对借贷人的信用审核力度防范死账的出现同时小额贷款公司应明确自己的定位树立良好的形象吸收专业人才多扩展与客户的联系及时掌握借款人的资金动向对自己以及融资银行和客户负责加强国际间和地区间的融资经验交流并不断根据发展的实际情况试点探索新的融资方法可以学习国外的小额贷款的融资经验建立批发性融资组织同时可不断的争取政策的宽度争取建立与外资银行的合作引进国际的资金和吸引国际组织的捐赠资金五结语目前我国的小额贷款整个行业的发展正在进入关键的阶段而基于只贷不存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始终是关乎公司是否能正常运营的关键环节而目前融资渠道的缺点和不足正随着我国小额贷款的发展不断的显现然而作为服务于农村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小额贷款公司在我国经济稳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又是不可忽略的因此需要我们不断的去创新去发掘合理的融资渠道并通过政府等各方面的努力去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