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自用工之日起,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最多支付几个月?
答:11个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二倍工资最多可支付11个月。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都应支付二倍工资,满一年的当日就视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另外,企业须对二倍工资有正确的理解:
1)司法实践中不是所有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都适用“二倍工资”。尽管《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但是在司法实务中,仲裁机构或法院也会考虑用人单位是否履行诚实磋商的义务以及是否存在劳动者拒绝签订等情况。如用人单位已尽到诚信义务,因不可抗力、意外情况或者劳动者拒绝签订等用人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二倍工资”。
2)“二倍工资”不是从未签合同当月开始计算。“二倍工资”支付的时间是从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因为法律给用人单位一个月的“缓冲期”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也是为什么不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