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变更管理制度
(试 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的制度变更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制度变更范围内有关控制管理。
第二章 ”组织管理与职责
第三条 〈一) 组织机构
组 长: 项目经理
副组长: 项目副经理
成员单位: HSE部、综合办公室、工程管理部、投资控制部、财务部
《二) 职责
1. 组长是制度变更最终确认与审批人;
2. 副组长是制度变更管理的最终确认与审核人;
3. 各成员单位负责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的变更管理
HSE部是健康、安全、环护相关制度变更管理的主管部门。
综合办公室是岗位职责、物资管理相关制度变更管理的主管部门。
工程管理部是项目管理手册、统筹计划等制度变更管理的主管部门。
投资控制部是投资控制制度变更管理的主管部门。
财务部是财务制度变更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三章 ”变更程序
第四条 变更申请人首先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或者是实际情况提出变更
申请的内容,说明变更的理由。如果变更涉及到设计,施工,监理、勘察
等单位,由申请人与相关单位进行详细沟通,确保变更内容能够执行或按
目标完成。
第五条 为了对变更实施有效管理和控制,要求对制度变更前负责变
更管理部门要与涉及相关部门进行讨论,确保制度变更后能相互配合、
执行。
第六条 变更后管理制度要以文件形式下发或者重新印发变更后制度
下发。
第七条 变更人员的职责
《一) 变更申请人: 指提出变更申请的人员,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项
目部实际情况提出变更。
《二)部门负责人;变更部门负责人对提出的变更内容进行审核、确
认其变更符合项目部和上级制度要求,综合考虑变更后责任和义务与个
人能力、相关协调部门的职责、配合能达到预期目标。负责人也可作为
申请人提出变更申请。
《三)项目副经理审核人: 负责确保审核用的文件符合国家、企业、
上级主管部门的制度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