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代理服务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电话:
邮编:
联系人:
电子邮件:
乙方 :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子邮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特委托乙方为甲方及甲方指定的员工(以下简称“员工”)提供人力资源服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的相关政策,依法为员工办理相关手续。
甲方委托员工社保、住房公积金等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基数及比例进行缴纳(因此而发生的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应向乙方及时足额的支付费用。如甲方未能及时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导致乙方停保的,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对于乙方未能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不能为员工提供良好服务的情况下,甲方可提出书面意见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建议书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复。
遇有甲方委托代理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于发生后48小时内通报乙方,并在二十天内将相关工伤申报材料送至乙方。甲方承诺,乙方只负责申报事宜,其它责任由甲方或甲方客户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