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属于工业用房。
1-2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 区 路 号 (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出租实测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
1-3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 所有人 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1-4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增设和减少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均应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