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企业所得税 10 个新政
2018 年度相关企业所得税新政约 30 余项 不含文件中部分条款与所得税相关 )
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对税前扣除提出了支出要实际发生、 要与取得的收入相关是具,
有合理性等原则性要求,税前扣除凭证是这些要求的直观体现。
二、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规定
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 月31 日期间, 企业新购进的房屋、建
筑物以外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 万元的,人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
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
三、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根据财政部财税 ( 2018 年 ) 84 号规定,对于优惠目录行业领域作了进一步
调整归并.
四、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问题
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
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本公告规定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
缴. 这个政策 ,实实在在地减既了企业办税负担 尤其是正奋斗在汇算清缴准备
工作中的小主们。
五、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
根据财税 ( 2018 ) 51 号文件规定 :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企业发生的职
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
税所得额时扣除 ;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六、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
工企业当年发生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的
部分,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 12%。
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 ,准予向以后年度结
转扣除 ,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3 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 ,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 ,
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七、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规定
根据财税号 ( 2018 ) 99 号文件规定 :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
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 在 2018
年1月1日至2020年12 月 31 日期间 ,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75%在税前加计
扣除 ; 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75%在税前摊销。
八、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
根据财税号 ( 2018 ) 44 号文件规定 :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对经认定的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 服务贸易类 ) 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九、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
据财政部财税 ( 2018 ) 76 号文件规定 : 自 2018年 1 月 1 日起,当年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