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控系统安装使用告知书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
你单位已具备增值税税控系统使用资格,可选择增值税税控系统
服务单位或,自愿选派人员参加免费的增值税税控系统操作培训。
增值税税控系统所需专用设备包括金税盘、税控盘、以及特定纳
税人使用的报税盘,须赁此使用告知书向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购
买。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 支付的费用和每
年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依据《###*#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
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增值税应纳税
额中全额抵减。
增值税税控系统所需通用设备〈台式计算机或笔记本电脑、打印
机) 由纳税人自行选择购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税务机关名义,
或以专用设备兼容性等任何借口向纳税人强行销售通用设备、软件或
其他商品。
请你单位与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签署《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
服务协议》,并监督其按协议中的服务承诺提供技术维护服务。
税务机关名称(盖章)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