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业公司薪资管理制度
总则
1.制定目的
1.1将本公司员工薪资待遇予以规范化、公平化、合理化;
1.2促使公司与员工及员工之间互助互惠、精诚团结,共同努力提高绩效。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之薪资管理。
3.权责单位
3.1人力资源组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3.2总公司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4.管理单位
4.1人力资源组为本制度之管理单位。
5.原则
5.1薪资给付系考虑员工职位、责任以及能力与绩效,并结合社会薪资状况而核定;
5.2本办法实施后,每年6月份由人力资源组组织讨论,必要时进行修改、换版。
二、内容
6.名词定义
6.1基本薪资:
基本薪资项,依公司所定职等职级底薪金额而给付。
6.2津贴:
贴补薪资项,依公司所定之津贴金额给付,即特殊津贴和管理津贴。
6.3特殊津贴:
特殊津贴或特殊情况之贴补薪资项,由佳诚公司负责人视具体情况呈请总公司总经理核定后给付。
6.4管理津贴:
管理职位之贴补薪资项,依公司所定之管理职位确认后之金额给付。
6.5浮动薪资:
薪资浮动部份,依公司所定绩效给付。
6.6破月职工:
在薪